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教育经费统计编报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教育经费统计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财政局,省本级各单位:
为做好2014年全省教育经费统计编报工作,确保教育经费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坚持依法统计。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修订后的《2014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和可比性原则,认真填报各项报表,并重点做好各级数据的校验、审核工作,要逐县、逐校进行认真核对,严禁虚报漏报、随意改动数据。
2. 加强部门合作。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加强数据审核,“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包括“教育事业费”“基建经费”和“教育费附加”)数据原则上与公共财政预算“205教育”支出的决算数保持一致。若数据有差异,应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据实填报,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说明理由。
3. 严格填报口径。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教育收费(包括保育教育费,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和社会捐赠,不得计入财政性教育经费。
二、填报原则
1. 逐校填报。各级各类学校、公办幼儿园、教育行政单位、教育事业单位、党校、社会主义学院、行政学院等均需逐校(单位)进行填报;民办幼儿园、成人小学、成人初中、成人高中以及属于同一预算单位的村小、教学点可以合并填报。
2.加强核对。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数要同教育事业统计进行核对。如数据差异较大,应分析查找原因,并加注说明,尤其不要遗漏民办幼儿园。
3.自编代码。技工学校、教育行政单位、教育事业单位、党校等需逐校(单位)按《2014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制度》中的编码规则新增并填报。
4.联合填报。
(1)党校、社会主义学院、行政学院的教育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分别填报教财基2表,并送同级教育部门汇总。其中,“学生数”指标只填报学习和培训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学员数,一年以内的短期培训学员数在 “附2:短期培训人数”指标中填报。
(2)列支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6类07款03项“科学技术普及-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财政支出和列支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类08款03项“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的财政支出,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填报教财基补表,并送同级教育部门汇总。
5.其他事项。附设班与主校的学校类别不同,不能与其主校合并填报。软件也不提供自动拆分功能,只能采取手工拆分方式分别填报。
三、数据内容
各单位上报的汇总数据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县级数据。县级单位所辖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单位、教育行政部门、独立师资并按学校体制管理的党校(不含行业、部门机关办的党校)、列支《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6类07款03项“科学技术普及-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财政支出和列支《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类08款03项“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的财政支出的基表数据。
2.地市级数据。地市级单位所辖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单位、教育行政部门、独立师资并按学校体制管理的党校(不含行业、部门机关办的党校)、列支《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6类07款03项“科学技术普及-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财政支出和列支《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类08款03项“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的财政支出的基表原表数据。
3.上年数据。学校数、学生数、教职工人数等按上年上报数汇总填报,各市、县涉及到的人口、经济等数据以各地区上年政府统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进行填报。
4.省本级数据。省本级各单位使用2014版“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年报系统”软件,登陆本单位账套并填写基表原表数据,以系统上报数据文件的形式进行报送。非教育厅预算单位在上报教育经费统计报表是,同时附送本单位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1份,学校所属中学、小学、幼儿园及中专学校的教育经费统计报表,由主管学校负责收集、分类,统一上报。
四、分析报告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须认真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对以下几个问题应进行重点分析:
1.教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情况以及与上年相比的增减情况和原因;
2.公共财政教育支出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各级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3.教育经费投入方面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包括非义务教育阶段生均拨款标准的制定情况、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等政策的落实情况);
4.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情况;
5.政府对民办学校、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投入情况。
6.2014年全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月报》中各个指标的第5列(实际执行数)数据与《教育部门教育经费总收入表》(教财综1附表)相同指标的第3列(地方)数据差异的原因分析。
五、技术支持
2014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年报软件及升级包已上传至中国教育经济信息网(www.cee.edu.cn)“下载中心”专栏,请自行下载安装。最新的报表制度及软件使用手册均含在软件中,请自行打印。
软件支持:方正公司
史文辉(010-82531275,13810578079)
报表支持:张小宁(0933-8221118,13993382566)
樊晋陇(0938-2726958,13830892715)
六、工作安排
1.全省教育经费统计汇总工作安排在2015年3月中旬,请各市(州)教育、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密切配合,务必在全省汇总会之前完成本市(州)的教育经费统计数据汇总工作。
2.省本级各学校(单位)分批上报本单位数据:省属教育事业单位请于2月底以前完成数据上报工作;省本级高等院校于3月1日至3日上报数据文件;省本级中专学校于3月4日至6日上报数据文件,省本级其他类型学校于3月7日至8日上报数据文件。
联系人:李 臻(0931-8881563, 18693160709)
附:省本级学校(单位)名单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