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确定2008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

30.05.2014  19:02
      陇南结合统计法制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出了2008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主要任务有八项:

      1、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陇南市《统计执法工作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统计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评比考核机制,大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统计普法工作,根据全市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加强统计“五五”普法工作。围绕日常的统计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要联系工作实际确定重点普法对象或者选择一些重点部门、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制宣传。要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确定不同的普法内容,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统计普法工作。

      3、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通过采取市县联动的形式,及时核实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履行统计义务,尊重、配合统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4、积极进行统计执法方式的探索创新,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一些重点地区、行业和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围绕经济普查、节能降耗、固定资产投资等重点工作,积极配合有关专业开展数据质量检查,保障相关专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5、认真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要以查处严重影响统计工作秩序的违法案件为突破口,推动统计法制工作的开展。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执法水平。

        6、认真做好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素质。加强对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和持证上岗的督促、检查工作。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类统计人员的持证上岗资格资格检查,对于无证上岗人员,将按照统计违法行为论处。

      7、2008年市局将正式开展对县(区)的统计巡查工作。通过统计巡查,旨在及时发现和纠正各地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统计工作的要求和建议,确保各地统计工作健康发展。

      8、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部门统计业务联系工作制度,协调和理顺部门统计报表调查项目的清理和审批备案工作。主动抓好对部门统计人员的业务和统计法制培训,提高部门、行业统计人员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和配合综合统计部门搞好各类统计报表的自觉性,使行业、部门的统计报表的审批、备案、发放、填报等环节不断走向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