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举办2016年全市环境监察业务培训班

11.05.2016  11:40

2016年4月26日至28日,白银市环境监察支队举办了全市环境监察业务培训班,本次培训由省环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支队业务骨干授课。

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为了让大家深刻领会并准确应用,环保部又相继出台了《四个配套办法》。2016年1月1日新《大气污染防治法》、《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颁布实施,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建筑施工工地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的,由住建部门罚款,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复查过程中如违法行为还未改正,即可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由县以上人民政府环保部门处以罚款,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复查过程中违法行为如还未改正,即可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中心,在具体环境执法过程中,出台的法律法规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决定,为了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要求全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监督,确保行政执法单位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不能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或胡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行政执法部门的具体执法是否存在不公正等行为,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保障执法的公正、公平、合理。

总之,在新形势下,为了环境监察工作能够适应新常态,通过本次培训达到提高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执法水平。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环境监察部门通过严格的执法,使白银的天更蓝、水更绿,环境更加美好,给党和人民群众交一个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