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召开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29.02.2016  11:19

2月23日,平凉市召开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市政府有关秘书长,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管委会分管领导、环保局长,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市属有关重点企业负责人以及有关新闻媒体记者共120多人参加了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丁巨胜主持会议,副市长杨军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上,传达贯彻了全国、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副书记、市长臧秋华同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批示,市环保局局长张双鹤报告了“十二五”和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提出了“十三五”和2016年环保工作任务,杨军副市长与各县(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2016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会议充分肯定了“十二五”期间全市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十二五”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监管体系,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减排任务全面完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项目落地腾出了环境空间;;环境综合治理扎实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项目争取成效明显,环保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监管能力显著提升,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管理途径不断创新,环境保护工作亮点纷呈;制度建设有效强化,环境治理体系日趋成熟。2015年,全市环保工作在规范中加快发展,在压力下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污染减排、环境监管执法、项目环境管理、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控、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工作和环保能力建设,顺利实现了“十二五”圆满收官。

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环境保护既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全市上下要充分认清全市环保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以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为核心,以推动生态平凉建设为抓手,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推进污染减排,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切实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定意志,守住底线,源头治理,防治结合,努力提高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新改善,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景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绿色生态平凉。要坚持以绿色发展为理念,推动转型升级;坚持以质量改善为核心,强化目标导向;坚持以环境安全为底线,严格环保执法;坚持以多元共治为抓手,激发内生动力;坚持以科学管理为基础,提升工作能力。重点要全力实施“三大污染治理行动”(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全面落实“三大减排措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努力完成“三个国家级示范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国家环保模范市),不断提升“三大能力”(环境治理能力、环境监管能力、农村环保能力)。

会议提出,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重点抓好七个方面:

一是全面实施环境综合治理。要把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核心任务,贯穿到环境保护工作各领域,建立并落实各级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各职能部门对行业环境污染监管、各企业单位对自身污染源依法治理、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进行监督的环境治理共治体系,统筹运用多种手段,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

二是全力开展总量减排工作。制定印发全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总量控制范围,制定并落实总量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双控”措施,出台考核办法,重点抓好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和结构减排措施落实。

三是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完善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市场化机制,积极推进重点风险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行维护、政府购买服务、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等各项改革措施落实,继续推进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配合抓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相关工作。

四是从严抓好环境监管执法。继续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市级督查、县区监管、企业负责”要求,以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数据造假行为、督促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为重点,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切实抓好重点污染行业和重点污染企业的环保监管执法,推动形成环境执法和环保守法的新常态。

五是不断强化预防体系建设。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探索建立以生态功能保护成效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推动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规划环评落地,抓好平凉中心城市和各县城区总体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流域综合治理规划以及“十三五”能源、交通、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环评工作。加快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对环境没有影响的项目,探索实行环评审批豁免制度,对环境影响较小的登记表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的事中、事后监管,对石化化工、造纸等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继续实行当年重大建设项目环评月调度和季报告制度,全力推进重点项目落地建设。

六是努力做好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编制平凉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科学修订平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示范县(区)建设规划,做好指标衔接调整、目标责任分解和工作措施落实,力争年内泾川、灵台两县通过国家或省上验收。抓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各项任务落实。出台平凉市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抓好省市精准扶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抓好设备正常运营。

七是严格管控环境安全风险。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日常监管,加强涉重金属行业监控,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及处置应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会议强调,要强化环境宣传教育,强化环保能力建设,强化项目资金支撑,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强化环保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平凉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