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县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
为了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在更加重要位置,加大对实体经济、小微企业、“三农”和新型产业、循环经济产业、节能减排、 苗木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提升金融扶贫精准度,深入推进金融扶贫攻坚行动,对2015年全县货币信贷增长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合理确定信贷工作思路和任务
(一)货币信贷工作的总体思路: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上级行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433”发展战略和县委“446”总体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执行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切实维护好区域金融稳定,进一步提升金融管理与服务水平,继续扎实开展 “金融生态建设深化年”活动,树立信心,奋发有为,积极适应新常态,不断开拓创新,促进辖区经济健康平稳较快发展。为建设“富庶、文明、和谐、幸福新徽县”做出新贡献。
(二) 2015年全县货币信贷目标是:2015年我县金融机构信贷增长的预期目标是:新增各项存款8亿元,余额达到70.8亿元,增长11.3%;新增各项贷款9亿元,余额达到54.4亿元,增长20%。其中:工商银行新增存款1亿元,新增贷款1.5亿元;农业银行新增存款1.5亿元,新增贷款1.7亿元;建设银行新增存款1亿元,新增贷款2亿元;邮政储蓄新增存款0.8亿元,新增贷款0.5亿元;农村信用社新增存款2亿元,新增贷款1.5亿元;甘肃银行新增存款1.7亿元,新增贷款1.8亿元。各行(社)要根据上述信贷目标认真组织实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发放支农再贷款余额达到1.5亿元,进一步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协调和沟通银地、银企关系,努力实现银政、银企的良性互惠互利和互赢。
二、认真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努力促进地方经济提质增效。
继续开展“金融生态建设深化年”活动,立足新常态,在执行货币政策方面,注重以结构调整促进总量平衡,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做到“松紧适度”,实现“定向调控”。
(一)大力开展“金融生态建设深化年”活动,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以金融改革与发展为主线,以社会信用环境建设为基础,全面扩大社会融资总量,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结构,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大力开展金融服务创新,不断增强金融竞争力和资金吸引力,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益,着力在推进金融支撑上实现新的突破,促进全县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
(二)贯彻落实好稳健货币政策,有效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各金融机构要合理编制信贷规划,有效盘活存量,保持货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围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加大推进金融产品创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将有限的资金投放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区域发展政策的行业领域。围绕徽县十万亩苗木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农村通畅工程、330千伏徽县输变电工程、高效节能灌溉、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等重点项目,合理安排信贷计划,保持信贷总量平稳适度增长,同时密切关注金徽股份公司的上市情况,关注徽县工业集中区等5项全省拟观摩项目进展情况,积极为徽县至两当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征地拆迁工作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为金徽股份公司上市工作开辟“金融绿色通道”、为5项全省拟观摩项目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积极支持城镇化项目建设,电子商务产业、文化旅游、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的信贷支持。坚持“有扶有控”的信贷原则,加强货币政策与产业政策、扶贫开发发展规划的有机结合 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加大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在信贷投向上,着重突出“三农”、 小微企业、徽县龙头企业和苗木产业的支持力度。尤其要抓好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优质酒酿造技改项目、金徽矿业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采选项目采矿工程建设,确保徽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三)继续加大“三权”抵押贷款力度,建立民生金融长效机制。加快农村土地承包权、林权和农村房屋产权等“三权”抵押贷款的进程,不断完善“三权”抵押贷款服务体系,简化抵押登记程序,提高贷款发放额度,推动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试点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建成在高桥、麻沿、泥阳等3乡镇农村物权抵押贷款交易中心的基础上,在全县其他乡镇逐步推开。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支持农业规模化经营,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广民生金融创新试点,促进民生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结合秦巴山区扶贫开发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做好配套金融服务,加大对龙头企业、支柱产业的支持力度,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督促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就业、扶贫、助学等民生工程的支持力度。扩大农村产权抵押质押范围,推进“三权”抵押贷款,促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保证民生金融政策落到实处。
(四)积极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努力培育区域金融市场。继续加大新型融资工具的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满足社会多样化的投融资需求。努力改善辖区融资结构,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为企业通过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工具融资创造便利条件。密切关注利率市场化改革、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对金融机构产生的影响,加强对金融机构利率定价的指导和评估,促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尽快适应利率市场化进程。
(五)完善金融服务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对国务院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政税收政策措施。各金融机构要认真研究落实措施,保证金融支持政策的有效落实,确保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六)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推动民生金融发展。要围绕国家和全省、全市、全县“十二五”期间惠民生、促和谐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助学、创业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信贷支持,全面推进民生信贷服务工作,改善对经济弱环节和社会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加大妇女创业贷款等发放力度。
(七)继续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支持县内重点工业项目跨越式发展。围绕徽县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徽县林木种苗良种繁殖推广科技体系建设项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优质酒酿造技改项目、金徽矿业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采选项目采矿工程等4个市上重点项目和兆丰农业1200吨腐竹及豆制品加工等4个县列重点项目建设的总体需要,把陇南市徽县工业集中区和泥阳现代泥阳示范区两个园区建设作为提升徽县产业承载能力的主要平台,合理安排信贷计划,保持信贷总量平稳适度增长,同时密切关注金徽股份公司的上市情况,为金徽股份公司上市工作开辟“金融绿色通道”,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八)按照“有扶有控”的原则,加大对特色农业项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支持,大力推动林权质押贷款和林业金融创新。 重点扶持三个优势产业,即核桃产业、畜牧养殖产业和育苗产业。涉农金融机构要抢抓机遇,积极支持以鸿森公司、康鑫公司为龙头的苗木繁育企业资金需求,确保年内全县苗木总面积达到10万亩;大力支持蔬菜产业发展,依托黑木耳、食用菌等无公害蔬菜项目,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做大做强以苗木、畜牧、核桃、蔬菜为主的特色优势产业。
(九)加强对基础设施的信贷支持,推进城镇化建设及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结合秦巴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加大对有政策性扶持意向的人畜饮水、河道治理、农村通达工程等一系列项目的信贷投入;配合县政府着力打造“两河两区三园”的城市构架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做好信贷支持与金融服务,为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支持工作。
(十)持续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切实加强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
今年,要围绕农村金融工作思路重点加大对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做好对家庭经营小户的金融服务工作,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要常抓不懈。各金融机构要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每个机构各支持一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主办行为其提供全套金融服务。
三、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小微机构接入征信步伐,年内将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系统,不断扩大数据库信息采集和查询服务范围,为小微金融机构提供更加便利的信息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健全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采集、报送、查询和系统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大信用信息数据库使用力度,有效发挥防范银行信贷风险的功能作用。
(二)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和农户信用档案建设,推动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和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加大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培育力度,促进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和融资能力。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提升对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档案的使用效率,组织开展信用知识培训,增强中小企业和农民群众的信用意识,促进扩大融资。
四、完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巩固金融稳定微观基础
(一)深入推进金融机构改革,不断完善地方金融体系。密切跟踪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进展和地方性金融机构改革的情况,及时向上级行反馈改革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引导和督促农业银行扎实推进“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对于资本水平较高、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农村信用社,鼓励其向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改制。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规范经营,在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安全稳健的前提下,积极推动辖区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进一步扩大金融覆盖面。
(二)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监测体系,全力维护区域金融稳定。要继续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为重点,深入开展金融机构非现场监测和现场评估,充分发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作用,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不断完善非现场监测工作,增强风险监测的持续性和全面性。重点强化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与评估,特别是流动性情况的监测评估。加强对民间借贷活动的监测分析,防范相关领域风险向金融体系传导,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三)加强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设,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要适应金融改革创新的新形势,冷静观察新兴金融业态,前瞻性地研究互联网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严格执行总行关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开展辖区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识别和监测工作。 高度关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产能过剩行业、房地产、影子银行、民间融资等重点领域的风险。加强与地方党政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推动跨部门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设。
中国人民银行徽县支行
201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