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召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02.03.2017  02:08

    2月27日,省民政厅召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由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主任卢琼华主持,在兰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局)、省老龄办各处副处级以上干部、厅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厅系统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厅党组成员、巡视员郭华峰代表厅党组作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郭华峰在工作报告中全面总结回顾了2016年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2017年的工作任务作了安排部署。郭华峰指出,2017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坚定信心,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各类违纪问题。三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四是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五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六是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纪检人员履职能力。

    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志勋就抓好2017年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认清形势,勇于担当,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强化监督,严明纪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 二是要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深入扎实地推进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省委十二届十九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要认清“四个常态”(即时间上的常态化、空间上的常态化、对象上的常态化、措施上的常态化)、明确八个重点(即净化政治生态“六个严查”、保持反腐败韧劲、三个“突出”、用好巡视巡察这把利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锻造忠党纪敢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抓好六项工作(即要持续深化党风廉洁教育、要深入持久整治“四风”、要加大民政项目资金监管力度、要坚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要切实发挥机关纪委的职能作用、要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三是要强化措施,靠实责任,确保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落实。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着力加强党建队伍建设,领导干部要示范带头。做好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厅上下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政治责任。要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抓紧抓好,不断推进全省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袁秀智对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袁秀智结合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会议精神,提出四个方面意见。 一是要着力强化理论武装,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站位和纪律意识。 (一)通过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二)通过深入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三)通过系统学习党纪党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二是要着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净化力。 (一)旗帜鲜明地讲政治,确保党员干部对党绝对忠诚;(二)增强党内政治生活“四性”,确保党的领导坚强有力;(三)勇于自我革新,确保党组织的自我净化力显著增强。 三是要着力靠实“两个责任”,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细落实。 (一)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二)纪检机构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三)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四是要着力抓好风险防控,切实推动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突出重点抓风险防控;(二)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三)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

        会上,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志勋还和与会厅党组成员签订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