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制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02.03.2016  21:5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王三运书记在省环保厅述职述廉暨民主测评大会上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精神,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按照《省环保厅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本处工作实际,制定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方案》从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保障措施和责任分工等方面对全处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明确的要求,为处里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指导意见。

方案》特别指出,处长(支部书记)是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指定专人统筹兼顾,具体负责,其他人员按照目标责任书分工,认真开展好各项活动;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纳入个人考核范畴;处党支部每季度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每半年向厅党组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全处每位同志在总结报告业务工作时,同时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向支部会汇报一次;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每位同志年内就党风廉政建设写一篇学习与实践体验文章,结合实际重要问题进行研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