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5〕797号),切实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扩大消费需求,努力营造繁荣稳定、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的节日市场氛围,日前,省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市场变化规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市场供应。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等极端天气,完善市场保供工作预案,创新工作机制,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增加市场供应,积极落实货源。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元旦、春节居民需求特点及变化情况,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搞好产销衔接,拓宽货源渠道,增加库存数量,组织适销对路产品,特别是优质、绿色、安全的农产品,丰富节日市场,切实保障粮、油、肉、菜、禽、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稳定。加强储备商品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随时做好储备商品投放准备工作,满足人民群众节日需求。
三是抓好消费促进,满足居民需求。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消费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按照省厅《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迎两节、促消费”活动的通知》(甘商务运行发〔2015〕520号)要求,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的方向转变,推动形成以新消费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满足新消费的良好局面。要着力搭建各类促销平台,结合本地文化风俗和产业特色,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活动。
四是强化应急值守,做好舆论宣传。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结合节日期间市场供求、价格变化趋势,及时将本地区市场监测信息、商品供求信息和保供措施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正确引导消费预期。
五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加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在节前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宾馆、饭店等商业经营场所和各类促销活动安全隐患集中进行排查,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措施,严防踩踏、火灾等事件发生,重点加强对各种店庆、促销活动的监管。加强酒类流通和餐饮等行业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随附单溯源制度,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
六是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情况。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等生产经营一线,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要切实做好两节市场监测预警工作,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了解市场供需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要指导督促样本企业及时准确填报数据,并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价格和供求变化情况的分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