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2014年保持高压态势打击传销工作成效显著

09.12.2014  19:31

今年以来,天水市打击传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打传办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2014年全市打击传销工作要点》,将打击传销工作与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相结合,经过各县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保持了全市打击传销的高压势态,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群众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无传销城市创建活动稳步推进。

一、抓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各项工作任务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市政府副市长、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温利平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相关问题,制定下发了的《2014年全市打击传销工作要点》和《关于开展2014年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知》,并于4月18日主持召开了全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全市打击传销与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在全市工作会议特别是市政府派出督查组之后,各县区迅速行动,把打击传销与创建无传销县(区)工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划拨专项经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推进计划,加强了工作力量,召开了专题会议,细化措施,落实任务,并与乡镇(街道)签订了责任书。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各县区还配备乡镇打传专干,并建立了乡镇(街道)与村(社区)两级打击传销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通过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落实综治考评一票否决制,切实增强了各级党组织、基层单位的责任意识,为打击传销与创建活动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抓协同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针对打击传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的实际情况,各县区及乡镇政府落实了第一责任人,切实担当了辖区内组织、指挥、协调的职责;各级工商、公安部门充分发挥了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在日常清查、案件查处、开展集中行动等方面通力协作,形成了执法合力;其他部门和单位依据自身的职能,研究落实了本部门本单位打击传销的具体工作措施,能密切配合工商、公安部门有效开展工作。各县区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实行综治考评一票否决制。秦安县充分运用综治工作网络,“四员”(宣传员、信息员、调解员、治安员)利用手持综治终端及时掌握情况,并动员广大群众充实志愿者队伍,参与打传与创建工作;清水、武山等县区建立了由政府牵头,职能部门、乡镇及工商所、派出所、村(社区)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互通情况,形成了打击传销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抓排查摸底,提高传销人员溯源对接管控能力 。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以来,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力量,深入开展了排查摸底与建档工作。充分利用基层工商市场巡查、公安治安巡逻和村委会(社区)进村入户的日常工作手段,加强了对出租屋、旅店、宾馆、城中村等流动人口密集、情况复杂、传销易发区域的检查力度,并要求出租屋主与承租人签订责任书向村委会(社区)报备,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及时发现掌握本地区传销活动情况,确定了防范打击重点,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增强了工作针对性。通过排查摸底,健全了传销组织者、经营者和骨干分子的档案信息库,并对查获的传销参与人员身份信息进行采集,提高了对传销人员的溯源对接管控力度。

四、抓集中整治,打击传销工作成效显著 。深入持续开展整治传销集中行动,是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各县区、各部门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14年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知》要求,将“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作为主攻方向,从4月份开始,以 “1040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实施“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以及采用恐吓、暴力手段进行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打击对象;以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威胁诱骗学生、未成年人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的人员为重点打击人员;以我市传销活动较为严重的秦州、麦积等县区所属的部分村(社区)为重点打击区域,在前期调查排摸的基础上,组织了精干力量,集中时间,统一行动,开展打击整治集中行动。秦州区在七里墩、瓦窑坡、石马坪、皂郊、莲亭等传销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打击行动中,捣毁传销窝点13处,教育遣返传销人员115人,刑事处理2人,解救诱骗传销人员9人;麦积区对传销活动的重点村(社区)、重点人群反复清查,严防严控,坚持露头就打,在辖区的肖家庄、高家湾、曹家埂村捣毁传销窝点3处,遣散传销人员44名,并对房屋出租者经行了立案调查。截止目前,在各次打击整治传销行动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96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36台(次),检查各类居民房923处,受理传销举报3人(次),捣毁传销窝点16处(较上年下降39个,下降率70.9%),遣返传销参与人员159人(较上年下降352人,下降率68.6%),公安机关刑事处罚3人(较上年下降8人,下降率72.7%),相较上年,我市违法传销活动以及参与传销人员均呈下降趋势,打击传销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五、抓基础工作,无传销城市创建活动稳步推进 。创建无传销村(社区)、无传销乡镇(街道)是创建无传销县(区)和无传销城市最基础性的工作。根据《天水市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实施意见》,各县区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落实了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健全了人员管理台帐;按照考评细则,对照创建标准,逐项完善内容;认真开展无传销村(社区)自查验收工作,在此基础上推进无传销乡镇(街道)、无传销县(区)的创建活动。秦安县成立了由综治办牵头,工商、公安、教育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深入全县17个乡镇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巡回督查,有力地促进了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张家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建活动,由县政法委副书记带领工作组,对村(社区)和乡镇的创建工作进行督促考核。

目前,全市两区五县均已完成村(社区)的创建工作,市政府派出的工作组按照每个县抽查乡镇(街道)不少于30% ,所抽查乡镇(街道)验收村(社区)不少于10%;秦州、麦积两区抽查乡镇(街道)不少于40%,所抽查乡镇(街道)验收村(社区)不少于20%的比例开展验收工作,共抽查42个乡镇(街道)、115个村(社区)。从抽查情况看,各县区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措施落实到位,麦积区桥南街道、秦州区天水郡街道、武山县洛门镇、甘谷县象山镇以及秦安县莲花镇资料齐全、机构健全、宣传工作到位、工作机制、措施基本完善,创建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六、抓宣传教育,营造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 。宣传教育是查禁传销的基础工作,也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传销的治本之举。在加强打击传销执法工作的同时,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了多次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罪”、《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作为宣传重点;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定点宣传和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报刊、橱窗、村(社区)组织阵地、逢集、庙会以及发布手机短信等多样的宣传方式,向全市广大群众大力宣传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秦州区针对近年来大学生参与传销活动较为突出的问题,把打击传销和创建活动深入到校园,通过举办讲座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大学生防范和抵制传销的意识;秦安县举办了打击传销业务培训班,提高了广大干部对打击传销的思想认识,增强了打传工作的能力;张家川利用宗教活动对广大教众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甘谷倡议中小学生给外出务工的家长致一封信,宣讲传销的危害,起到了“小手拉大手”的作用。今年以来,全市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媒体发布警示广告12次,发送手机短信2万多条,开设宣传栏290多处,印发宣传资料4.3万多份,出动法制宣传车145台(次),营造了全市防范打击传销工作的浓厚氛围。

七、抓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督促检查,是推进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的有效手段。市打传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跟踪督查工作,由市打传办牵头,抽调了综治、公安、工商等单位专门力量组成督查组, 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深入两区五县的有关单位,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问卷调查、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创建无传销村(社区)等三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督促检查。通过此次督查,全面掌握了打传与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各县区、各部门对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感,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