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28.04.2016  20:06

  甘工信函〔2016〕21号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32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现制定下发我委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请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总的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打造法治政务环境的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王三运书记对法治建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要求,求真务实,大胆实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经济改革发展,为甘肃工业经济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完善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完善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定期举办机关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切实提高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对机关处室和委属单位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依法行政素质和能力。(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培训处配合)

(二)完善机关处室绩效考核制度。将依法行政作为机关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将各处室参加依法行政讲座听讲率和法律知识测试参考率纳入绩效考核目标责任,结合公务员年度总结工作一并进行考核。(牵头处室:监察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配合)

(三)强化督查问责。加强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对标检查,定期通报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对因不作为、乱作为等主观原因致使各项任务得不到落实的,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员。(牵头处室:监察室,政策法规处配合)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工作,承接落实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和管理职权,采取发文、培训、现场指导等办法做好衔接,同步研究、同步提出、同步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行政审批事项数量比2015下降。(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配合)

(二)抓好“清权、减权、确权、晒权”工作。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对外公布,按新的清单规范运行行政权力。(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审计处,相关处室配合)

(三)进一步简化项目报批手续和取消下管理职权。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以及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必须调整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调整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减少行政许可事项。在调整下放工作中,要积极会同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争取建立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方便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集中解决行政审批事项在行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配合)

(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贯彻落实《省工信委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改进行政审批系统,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并与省政府政务服务网对接互通,提供网上咨询、申报、办理、查询和投诉等服务。编制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所需要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统一发布在甘肃政务服务网站和部门网站,并提供电子文档下载服务。(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配合)

三、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

要把依法决策与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并列作为决策的基本要求,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凡涉及重大决策,都要深入调查研究、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广泛听取民意、严格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探索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风险评估制度。强化决策责任,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力度。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探索建立委托独立调查研究机构开展民意调查机制。(牵头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与产业投资处等相关处室配合)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力争全面完成委机关第四轮执法证换证工作。(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二)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规范。(牵头处室:财务审计处,政策法规处配合)

(三)完善和细化执法程序。针对具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编订工作规程、流程图和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在委属单位开展二次案卷评查工作。(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和委属单位配合)

(四)逐步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重大执法决定须经委政策法规处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后,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接受监督。(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配合)

(五)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有较大裁量空间行政处罚行为的裁量标准,委相关处室和委属单位所执行的行政处罚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统一向社会公布。(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和委属单位配合)

五、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推进地方工业和信息化立法进程。相关法律、法规起草前必须进行充分调研,广泛论证,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更好地为我省工业经济发展服务。加强与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的联系,积极争取立法指导,听取基层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搜集立法资料,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牵头处室:无线电管理处、政策法规处)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及目录公布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公众参与度。坚决杜绝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坚决撤销纠正违法和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创新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牵头处室:政策法规与产业投资处,相关处室配合)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主动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接受询问和质询,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牵头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与产业投资处,相关处室配合)

(二)拓宽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完善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牵头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与产业投资处、信息中心,相关处室配合)

(三)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强化执法监督和追责。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和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加强行政监察,积极推进行政问责,严肃查处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牵头处室:财务审计处、监察室)

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形成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常态化。坚持把社会关注的热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强对信息的维护和更新,确保信息的精准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强化委门户网站管理,完善常态网上互动机制,加强领导信箱、在线查询、在线咨询、监督投诉受理平台等建设,积极回应网上诉求,使其不仅成为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的重要平台,也成为听取民意、改进作风的重要窗口。继续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信息公开渠道。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满足公众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热点问题的知情权。(牵头处室:办公室,信息中心配合)。

八、办理信访建议提案

按照《信访条例》等法规文件的规定,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畅通信访工作渠道,把化解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贯穿到日常工作和为生产经营者主动服务的过程中去,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防止重特大信访案件的发生。认真做好来信、来电回复工作,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继续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认真解决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牵头处室:办公室,相关处室配合)。

九、启动“七五普法”工作

以全国、全省“七五”普法启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普法纳入委机关、委属单位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宣传理论建设工作中,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讲座、交流研讨,推动“七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全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加强全委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利用国家宪法日、世界无线电日、世界电信和社会信息日为主要节点精心策划开展学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利用行业培训、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行政许可申请审批、市场投诉办理等时机,积极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律法规,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带动和促进全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在全面总结全省工信系统“六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七五”普法规划。(牵头处室:政策法规与产业投资处,相关处室和委属单位配合)。

十、深入开展学习《国家安全法》教育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履行义务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按照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司法厅相关通知精神,在我委全面深入开展学习《国家安全法》相关教育宣传活动。

(一)开展国家安全法专题学习活动。采取召开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学习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委公务员学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推动全委公务员学习掌握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牵头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与产业投资处、机关党委,相关处室配合)

(二)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宣传活动。以“七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将《国家安全法》等与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七五”普法重要内容。结合法律进机关、进乡村活动,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专题宣传教育,使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牵头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与产业投资处、机关党委,相关处室配合)

(三)开展多媒体国家安全法宣传活动。运用电子橱窗,委门户网站等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广泛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知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职工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意识。(牵头处室:信息中心,相关处室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