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依法行政中期督查工作的通知

20.06.2016  15:13

   

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6年依法行政中期

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甘肃矿区办事处,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2016年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全面掌握全省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按照 “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底考核”的工作安排,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中期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6年6月27日至7月15日。

具体督查日程由各督查组与被督查单位联系确定。

二、督查内容

围绕全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考核标准,结合省委依法治省办的法治建设调研活动,督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共甘肃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打造法治政务环境的意见》等文件情况,坚持问题导向,重点了解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法制队伍建设等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解决的对策和建议。

三、督查方式

领导小组将派督查组赴各市州督查,每个市州随机抽查2个直属部门、1-2个县(市区),省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就地参加督查活动。督查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为主,以听汇报为辅。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记录在案,并当场反馈,提出整改意见。请各市州将书面报告于7月10日前报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直部门和中央在甘有关单位要对照工作要点和考核标准认真组织自查,形成书面报告,于7月10日前报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未按时报送自查报告的,年底考核将适当予以扣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将依法行政工作和当前“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实事求是地做好接受督查的准备工作,切实保障中期督查工作查实情、求实效、出实绩。

(二)各市州、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自查和总结,防止走过场,汇报材料要简明扼要、有的放矢,有数据和具体事例,有问题和对策建议,杜绝空话套话。

联系电话:0931-4609883、4609884

联系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宣传指导处

邮      编:73003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