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七举措”圆满完成 2016年住房保障工作任务

16.01.2017  21:31

在省政府2016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考核中,平凉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得到了第三考核组的高度肯定。

2016年,省上下达平凉市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8386户,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基本建成任务5193套(户),累计下达公租房(含并轨前廉租房)建设任务25758套。通过全力实施38个具体项目,全市共开工建设安置楼654套、旧住宅区改(扩、翻)建1098户、货币化安置6634户,完成省上下达开工任务的100%,货币化安置率达79.1%。主体竣工6694套(户),完成投资15.01亿元。基本建成7075套(户),完成省上下达基本建成任务的136.2%;分配入住3721套(户),分配入住率71.7%;完成投资11.36亿元。2008年至今,累积开工建设公租房(含并轨前廉租房)27032套,竣工验收23606套,完成省上下达任务的104.9%,分配入住22416套,分配入住率达87%。发放租赁补贴1979户4334人,发放金额450.22万元。

为抢抓棚户区改造政策机遇,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拆迁、建设、分配和管理等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及早安排部署,积极协调对接,督促落实进度,“七举措”确保了各项目标任务得以全面落实。

一是抓组织领导,全面靠实工作责任。2016年春节刚过,市委、市政府立即召开城市工作会议暨中心城市建设管理动员大会、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建设局长座谈会议,对全市棚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市政府牵头抓、县区政府抓具体、相关部门挑担子的目标责任体系。调整充实工作人员,从政策保障、人员力量等方面给棚户区改造给予了大力支持。各县党委、政府都能把棚户区改造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与推动发展、改善民生相结合,抽组精兵强将,明确目标任务,严格征收程序,扎实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进程,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二是抓工作谋划,超前推进前期工作。编制完成了平凉市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三计划、两方案”,上报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397项,概算投资115亿元。结合近三年项目建设计划,编制完成了2016-2018年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三年滚动计划,已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针对棚户区改造任务繁重,审批周期长,征收难度较大的实际,市、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前着手,于2015年9月份就启动了2016年棚改项目前期工作,对可研批复、土地审批、规划许可、工程招投标和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办理,限时办结,确保了项目的顺畅推进。

      三是抓资金争取,着力破解瓶颈制约。为有效破解资金 难题,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市政府考察学习广西梧州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工作推进方案。市、县(区)政府不等不靠,多次主动与住建部、省建设厅和国开行、农发行汇报衔接,在全力配合做好项目可研审核和贷款项目审查的同时,对全市28个棚改贷款项目可研报告做了认真地修改完善,力促贷款授信规模最大化,贷款资金发放最快捷。各县(区)按照既为任务,又不唯任务的原则,多条腿、多渠道争取国家、省上补助资金3.82亿元,申报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4.72亿元,形成了开行贷款为主、争取资金为补充的棚户区改造资金筹措机制,有效缓解了棚户区改造资金不足的压力。

      四是抓督查调度,全力加快工作进程。市、县(区)政府坚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体现“两学一做”成果的重要载体,不断加强督查调度。针对全市棚户区改造土地房屋征收进度缓慢的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专题召开调度推进会议,分析形势,查找问题,提出加大绩效考核,落实奖惩问责的要求,并安排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逐县区督查,逐项目调度,逐节点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先后编发督查通报5次,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尤其在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上,市区两级分管领导随时深入片区,督查土地房屋征收进度,协调解决资金筹措、征地拆迁、控违拆违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了市区一体、上下联动,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的良好格局。

      五是抓难点突破,强力促进房屋征收。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土地房屋征收作为棚改攻坚的重点和难点,着力强化法律知识、业务政策培训,由市住建局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了为期3天的全市棚户区改造法规政策及城镇化建设实务培训,邀请全国2名知名教授全面解读国家、省上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为依法征收、平稳征收奠定了法律基础。充分发挥被征收群众的主体作用,深入开展被征收群众的思想发动和政策宣传工作,动员棚改群众全程参与房屋征收的调查摸底、价值评估、方案制定、签约补偿等工作,提高了征收工作的透明性。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结合房地产去库存,与开发企业签订回购存量商品房协议4297套,货币化安置率达到了50%。针对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中违章建筑突出的态势,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违章建筑专项整治行动,2016年,仅中心城市拆除违法建筑达3.9万平方米,有效遏制了抢修抢建、谋取征收补偿私利的不良势头,有力地配合促进了棚改征收工作。

六是抓分配入住,不断规范运营管理。针对历年结转公租房的建设分配,结合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注意从供应对象、申请条件、审核程序等方面健全完善申请受理渠道,严格执行社区、街道办、建设部门 “三审查三公示”制度,按照由低到高、分类别出租、特殊优先、摇号排序的原则,科学制定分配方案,阳光分配,最大限度做到了公开透明。各县(区)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建设与运营成本、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等因素,进一步完善公租房租金定价机制,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确保政府投资收益实现了应收尽收。同时,注意加强对已建成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功能配套,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9个保障房小区全部配套了水、热、气、路以及垃圾污水处理和绿化等基础设施,实行规范的物业管理,做到了区位较优、配套齐全、环境优美。

七是抓风险防控,从严规范工作运行。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市住建局巡回开展了三次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完善。全面落实工程管理“四制”,靠实工程质量安全“五方”责任,建立健全了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实行建设资金专户储存,做到了按进度拨付,分账核算。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风险防控的通知》中9个方面115条风险防控措施,市政府组织住建、审计、财政、发改、国土、规划等部门人员,每季度定期对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评估,现场反馈检查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运行的规范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