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组织开展2017年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11.04.2017  08:53

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进排污单位切实履行环保责任,日前,嘉峪关市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第31号)等相关要求,确定了2017年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印发并公开《嘉峪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7年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及相关法律责任,要求各企业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及时公开相应的环境信息。(嘉峪关市环保局 李倩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