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开展2016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培训

16.03.2016  21:38

3月15日下午,省教育厅召开201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省级培训会,对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检测组织实施工作流程及相关操作规则进行了解读培训。省教育厅总督学李晶强调,我省在此次检测工作中要做到“一准二严三到位”。

据安排,今年我省接受抽样监测的样本县(区)有:兰州市西固区、永登县,天水市秦州区、甘谷县,平凉市崆峒区,酒泉市金塔县、敦煌市,庆阳市镇原县,陇南市宕昌县,临夏州和政县,其中每个样本县抽取12所小学8所初中为样本校,参与监测抽样的学生定为2015—2016学年度的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不含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30名;样本校校长及2015—2016学年度四年级和八年级的班主任、语文、音乐和美术老师。所进行的监测内容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2门课程的学习质量,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统一的监测时间为5月26日。

据介绍,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旨在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原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学生唯一标准的做法,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李晶强调,各相关负责人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和规范做好此次检测工作。他指出,我省在此次检测工作中要做到“一准二严三到位”。“一准”即质量检测要做到真实精准,首先填报的信息要精准,其次检测对象要精准,三是实际操作要精准;“二严”即执行环节和监督环节要严;“三到位”即一是相关领导要到位,二是准备工作要到位,三是培训要到位。

供稿:李登兴  马琦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