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临夏州纪检监察工作报道
原标题: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
——2014年全州纪检监察工作系列报道之一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两个责任”,对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总抓手,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和省委王三运书记在临夏片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理清思路,强化责任,传导压力,严格追究,强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州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省纪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经济建设不动摇,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撒手,围绕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研究制定了《中共临夏州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州委常委会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坚持逢会必学,深刻领会中央、省上精神,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责任分解、廉政谈话、责任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州委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谋划顶层设计,结合临夏实际,提出了“123610”工作思路,先后9次主持召开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2次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约谈县市和州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55人次,传导了压力、传递了责任,为强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作出了示范和表率。州政府党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专项资金管理、国有资产、人员编制、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等方面暴露出的问题,主要领导对政府相关部门逐一进行廉政约谈,抓问题整改、抓制度执行、抓工作规范、抓源头预防,推动了全州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州纪委主要领导先后在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全州政法系统干部培训会议和县市层面组织了10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专题辅导,宣讲政策,提出要求,传导压力,有效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州人大、州政协和州法院、州检察院党组紧密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常抓常议,推动责任落实。
通过州委的带头示范,带动各级党委(党组)以高度的政治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中。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为5个方面43项内容,将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和纪委监督体制改革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对县市党委和州直单位党组承担的责任进行“签字背书”,把责任分解给基层、落实到人头,构建了党委党组积极负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的工作格局。建立了县市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述纪述廉述作风述党建“四述”制度,由全体委员进行现场测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提出了10种责任追究的情形、程序和结果运用。去年,州委对贯彻落实责任制工作不力、分管职责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或失职渎职问题的22名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对各级党委执行责任制情况实行一季度一检查、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核。去年年初,州上及时将上年度责任制考核结果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每季度由州纪委、州委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并把督查结果记载备案,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记者 尹始学 刘红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