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2017年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进行学术交流工作的通知
中央在甘单位,省属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
根据中韩科技合作联委会第12次会议议定书,中韩两国政府将实施“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该计划旨在通过青年科研人员的交流,提高科研能力和积累研究经验,以提升各自国家科技水平。科技部现启动“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2017年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人员条件
(一)已获得博士学位且目前正在科研领域从事研究或管理工作;
(二)年龄不超过40岁;
(三)具备良好的韩语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科研工作;
(五)在国内参与中韩联合研究中心建设或中韩联合研究项目人员优先。
二、 支持领域
计划将优先支持纳米材料、生物工程、电子信息通讯(ICT)等中韩两国重点合作领域,但不限于上述领域。
三、 工作单位及期限
(一)青年科学家可选择韩国大学、政府支持的研究机
构和私立公司所属研究机构,在韩方研究课题负责人的全面指导下,作为接收单位的研究人员参加与其相关领域的课题研究;
(二)工作期限为自青年科学家赴韩之日起1年。
四、 资助方式及标准
(一)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国际旅费由派出单位自
理,在韩生活费由韩方资助;
(二)韩方资助标准:2017年赴韩中国青年科学家抵韩
开展相关科研工作起,韩国研究财团(NRF)将为中国青年科学家提供250万韩元/月/人的经费资助。
五、 申报材料与提交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赴韩人员推荐表,均要求提供原件(手写签名并盖印章);
2.“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赴韩人员申请表(中、英文);
3.韩方课题负责人邀请函(申请人自行联系韩方接收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并提供韩方课题负责人邀请函,邀请函须注明申报人员将参与的项目名称和承担的工作任务);
4.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翻译成英文,并将英文打印在复印件背面;
5.在职证明和专业技术职务证明。用英文书写,并加盖
申请人工作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公章。
(二)申报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和附件1中(3-1、3-2)的电子版光盘11月28日17:00前报送至甘肃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经我厅审核盖章后,一并寄送中国科技交流中心。
六、 评审、立项与承办单位
(一)征集工作结束后,经评审筛选15名候选人员交予
韩方审理,韩方将根据自己的评审程序最终确定2017年赴韩中国青年科学家并通知我方。届时,科技部国合司将以发文形式通知被入选青年科学家派出单位,未入选人员不另行通知;
(二)“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方受理单位为中
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韩方受理单位为韩国研究财团(NRF)。
七、 申报咨询
(一)科技部联系人:于倩文 滕洪胜
电话:010-68515510、5888134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二)韩方联系人:Soyoung Kim
电话:+82-2-3460-5704
(三)甘肃省科技厅联系人:周磊
电话:0931-8412723
附件 附件: 1. 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赴韩人员申请表
2. 赴韩人员推荐表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