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钢铁行业运行情况

23.12.2015  15:50

 

作为工业生产的“粮食”,钢铁行业几乎覆盖了所有制造领域,同时也是固定资产投资常用的晴雨表。2015年,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内产能过剩等影响,我国钢材价格大幅下跌、钢铁企业陷入困境,整体行业进入转型升级的“阵痛期”。

一、  我国钢铁行业运行情况

(一)  钢铁产量低迷  粗钢产量首次下降

国家价格监测中心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全国粗钢累计产量7.38亿吨,同比下降2.00%,为近20年来首次下降;生铁累计产量6.38亿吨,同比变动由去年同期的增长0.40%变为下降3.10%;钢材(含重复材)累计产量10.28亿吨,同比增长1.00%,增速较去年同期回落3.5个百分点。

(二)  钢铁消费不振  钢材消费量首现负增长

1-10月,全国粗钢累计表观消费量5.86亿吨,同比下降5.24%;生铁累计表观消费量4.67亿吨,同比跌幅为2.42%;钢材(含重复材)累计表观消费量8.53亿吨,同比下降1.60%,这是近20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

(三)  钢材库存量呈下滑趋势

社会库存方面:今年前7月,全国22个城市各月钢材社会库存总量均维持在1000万吨以上,其中3月份库存总量最高,逾1500万吨。8月以后,则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去库存趋势。11月末,全国钢材社会库存总量为818.50万吨,比年内最高点下降46.22%,比去年同期下降16.84%,为近4年来最低水平。

企业库存方面:纳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的83个会员单位前10个月钢材库存月均量为1649.19万吨,同比增长9.23%。其中10月份企业库存量为1520.78万吨,这是自6月份以来连续第4个月下降。

(四)  钢材价格持续走低  板材价格大幅下跌

2015年,国内钢材市场价格水平不断走低,部分品种价格跌破成本线。截至11月末,我中心与卓创资讯联合编制的钢材价格指数为52.86点(以2010年1月第1周为基期,基点为100),比年初下降25.83%,较去年同期下降30.38%。从产品结构看,除长材、型材、棒材价格于8月份出现短暂小幅回弹外,板材和管材价格连续11个月下降。其中,板材价格同比降幅最大,为32.30%;型材价格同比降幅最小,为27.42%。

 

表1  2015年国内钢材价格指数变动情况

月份

本期价格指数

同比±%

环比±%

1月

71.27

-19.29

-4.38

2月

67.87

-22.43

-4.77

3月

66.34

-22.83

-2.25

4月

65.57

-23.72

-1.17

5月

63.74

-24.34

-2.79

6月

60.59

-26.56

-4.39

7月

56.72

-30.72

-6.94

8月

57.09

-29.55

0.65

9月

55.60

-28.70

-2.60

10月

54.30

-28.88

-2.35

11月

52.86

-30.38

-2.65

(五)  钢材出口量增长  但出口均价持续下跌

数量方面:截至11月份,我国累计出口钢材首次破亿吨,为1.02亿吨,同比增长21.68;累计进口钢材1160.60万吨,同比下降12.21%。

金额方面:前11个月钢材出口、进口均价分别为每吨527.18美元、1130.90美元,同比分别下跌30.74%、9.15%。进、出口均价之间的“剪刀差”逐步扩大至603.72美元,比去年差值提高了18.36%。

(六)  成本价格走低  但企业效益下滑严重

今年以来,铁矿石等原燃料价格持续走低。截至11月,62%品位进口铁矿石到岸价、焦炭现货结算价比年初分别下跌31.27%、30.41%。尽管如此,但钢铁企业利润依旧明显下滑。

统计局数据显示,1-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下降2%,降幅环比扩大0.3个百分点。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亏损15.5亿,去年同期为盈利164.5亿元。此外,1-10月份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的101家钢铁企业中有48家亏损,亏损面达47.5%。亏损总额为720亿元人民币,超过去年盈利的两倍。

二、  钢铁行业主要运行问题

我国钢铁行业告别“黄金十年”,逐步进入减产调整的“寒冬期”。随着粗钢产量和钢材消费量出现自1995年以来的首次下降,我国钢铁行业运行问题进一步突显,具体分析如下:

(一)  经济增速放缓  市场需求持续疲软

作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投资增速与钢铁行业需求密切相关。今年以来,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下滑,1-11月份同比增速为10.2%,较去年同期增速回落5.7个百分点,创下2000年12月以来的低点。

此外,从钢材需求构成的角度看,房地产和汽车制造业两大领域的影响至关重要,其中:

房地产领域:虽然市场成交价格逐步回暖,但受商品房去库存压力较大,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大幅下降等影响,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持续回落。1-11月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1.3%,投资增速比1-10月份回落0.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增速回落10.6个百分点。

汽车制造业:受宏观经济下滑、产能严重过剩等影响,我国汽车制造业利润下滑,企业投资和生产意愿不足,行业整体低迷。1-11月份,全国汽车产量同比增长1.40%,比去年同期增速回落7个百分点。

另据中钢协预测,今年我国钢材需求量约为6.68亿吨,同比下降4.80%,明年约为6.48亿吨,同比再降2.99%。而未来15年内,这一状况将会持续,预计2030年中国钢材需求下滑至不超过5亿吨。

(二)  钢铁产业集中度下降  “劣币驱逐良币”广泛存在

尽管2013年初多部门曾联合发文,提出到2015年前十家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60%左右的目标。但近年来钢铁产业集中度逐步下滑,到2014年12月份,前10大钢铁企业粗钢产量占全国总量份额为36.59%,较上年同期下降5.77个百分点,今年这一趋势仍将持续。针对此现象,虽然政府积极推进钢铁企业整合重组,但由于重组后地方将面临税收变动、产能调整和人员调整等问题,使得整合阻力较大、产业集中度难以提升。

由于钢铁产业市场集中度低,导致产业整体竞争力差、抗风险能力弱。且因为缺乏规范的市场竞争秩序,产业内部恶意竞争行为时有发生。例如当前市场上存有大量条钢与假冒伪劣产品,它们以更便宜的价格满足了市场客观存在的低品质或不合规需求,从而对正规钢铁企业合格产品造成冲击,“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广泛存在。

(三)  去产能受阻  过剩问题进一步凸显

自2005年国家发改委出台《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以来,抑制钢铁产能过快增长、限制钢铁行业盲目投资等政策便相继推出,然而产能过剩现象不仅没能得到有效缓解,反而愈加严重。数据显示,2014年产能利用率降至70.69%,同比下跌1.82%,这是继2011年产能利用率跌破80%以来的连续第四年下降。2011年到2014年间,我国共淘汰落后产能8191.5万吨,但新增产能4亿吨。“减量调整”和“等量淘汰”的要求都未达到。

造成这种问题一是由于过去投资持续过快增长,且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劳动力成本和环境成本等要素价格被低估,使得产能扩张在技术层面变得容易。因此无论是政策扶持的大型企业集团还是中小企业,都可以比较容易地绕开部分政策约束,纷纷通过新建的方式扩充产能。二是在政府积极推进产业结构升级的政策导向下,钢铁企业竞相发展高端项目,出现“淘汰低端上高端”投资热潮,使得钢铁行业产能不降反增。三是地方政府保护阻碍了竞争性市场的调节。由于钢铁企业对地方财政税收、就业岗位等贡献巨大,地方政府很难同意本辖区钢企被外省企业兼并,使得跨区域兼并重组困难重重,产能淘汰受阻。四是钢铁产能退出成本高。由于淘汰产能、拆除钢厂时所产生的清理整顿、环保处理和劳动力安置等有关成本高,使得产能难以迅速调整,大部分企业采取“硬撑”策略,期待“起死回生”。

三、  相关政策建议

(一)  加强国际间产能合作  推动高端产品出口

尽管在行业低迷的情况下我国钢材出口量首次破亿吨,但仍应意识到出口同比增速下滑较严重。加强国际产能合作、推动钢材“走出去”依旧是下一步的重点任务。依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年钢材净进口量、市场需求量(大于50万吨)和人均钢材消费量等指标,国际钢协2014年统计年鉴梳理出印度、泰国、伊朗等31个具有钢材消费潜力的国家。这不仅需要我国钢铁企业依据自身区位优势和产品特点寻找新需求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贸易计划,应对国内需求不足状况。也需要国家从全局层面统一规划,避免各企业互不沟通、独立对外。同时,应提升企业对海外投资相关法律和政策环境的认知度,避免盲目投资。

此外,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前景下,我国经济结构和消费结构均面临重大调整。今年前11个月钢材进出口均价差额提升也反映出我国进出口产品差异。应对此问题,钢铁行业应积极改进生产技术、提高生产装备、完善产品结构,推动高附加值的高端产品生产及出口,通过产品升级带动结构性增长。

(二)  推进行业重组整合  提高市场准入标准

加快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是提高我国钢铁产业集中度的重要措施。今年3月份工信部就《钢铁产业调整政策(201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提出到2025年,前十家钢铁企业(集团)粗钢产量占全国比重不低于60%,形成3-5家在全球范围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以及一批区域市场、细分市场的领先企业。除顶层指导意见外,国家应从税收、财政、金融、土地、技术进步、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等方面对企业重组给予支持。地方政府应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反思过去推动兼并重组受阻的原因,制定符合本省市情况特点的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方案,要注重兼并重组、淘汰落后、技术改造三结合,切实发挥兼并重组的效力。

除此以外,应制定严格的环评审批标准,营造透明的环境信息公开氛围,建立白名单准入机制,依法对违规建设和生产的企业采取处罚措施,关停、淘汰不符合环评标准的企业,规范行业秩序,提升产业集中度。

(三)  政府与市场相配合  积极化解产能过剩

化解产能过剩一方面需要政府从金融授信、项目审批等方面制定严格政策法规,构建合理的投资结构,坚决遏制产能扩张,另一方面应减少政府干预,充分遵循市场规律,允许钢铁企业倒闭、破产,同时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做好资产处理和人员安置等工作。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坚持钢铁行业投资项目30%—40%资本金比例要求,严格限制低资本金比例项目上马,建立合理投资结构和市场秩序。金融机构在提供信贷时,要坚持独立审贷、自主决策,切实加强风险防范。

二是继续贯彻落实2013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地方各级政府应对钢铁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及时叫停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等违规项目。

三是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削弱利益集团、实现市场条件下的优胜劣汰,允许不符合国家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和长期亏损的产能过剩企业倒闭、破产。同时重点突出政府在过剩产能退出、下岗失业人员安置方面的政策引导和支持。 

(价格监测中心根据国家价格监测中心相关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