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十件大事

28.01.2016  17:14
    1、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
    2014年末至2015年初,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大熊猫、象、虎、豹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指出:“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强制性保护,切实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及自然生境。”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又指出:“构建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的长效机制。”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强调:“维护生物多样性,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建设救护繁育中心和基因库。强化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严防外来有害物种入侵。严厉打击象牙等野生动植物制品非法交易。
    2015年,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在出台的中央系列文件中又多次明确提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要求,批示之多、文件之多,前所未有,这表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已上升到了国家发展战略。
    2、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
    2015年12月21日至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审议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修订草案在一些重大的问题上作了修订和补充,规定了要保护的野生动物新的范围、栖息地的保护、人工繁育重点保护动物的规范、管理等。
    我国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自1989年3月1日实施至今已26年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已不能满足当今社会对野生动物认识和保护的要求,修订完善这部法律对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依法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加强象牙贸易管控,我国临时禁止进口非洲象牙雕刻品和象牙狩猎纪念物
    2015年2月26日,国家林业局发布公告,宣布我国临时禁止进口《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CITES公约》)生效后所获的非洲象牙雕刻品和象牙狩猎纪念物,期限均为一年,要求中国公民不要购买和携带象牙雕刻品及象牙狩猎纪念物入境。此后有许多社会组织也积极参与打击象牙非法贸易行动。2015年12月份,我国腾讯、大自然保护协会等多家社会组织及机构共同开启“爱象月”行动,倡导广大网民拒绝网络非法象牙贸易。
    近年来,由于严重的盗猎、栖息地破坏等原因,非洲野生大象保护面临严峻形势。中国作为《CITES公约》的缔约国,采取临时禁止进口《CITES公约》生效后所获的象牙雕刻品,加强象牙管控,对促进和支持非洲象保护具有积极意义。
    4、全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结果发布
    2015年2月28日,国家林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全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结果,全国野生大熊猫种群数量和栖息地面积实现双增长。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野生大熊猫种群数量达到1864只;栖息地面积达到258万公顷;全国圈养大熊猫种群数量达到375只。
    全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历时3年,调查内容包括大熊猫野外种群、栖息地、同域分布动物、干扰因素、保护管理、圈养种群和分布区经济社会状况等7个方面。与前三次调查结果相比,第四次大熊猫调查结果呈现以下特点:一是野生种群数量稳定增长。二是栖息地范围明显扩大。三是圈养种群规模快速发展。
    5、中国首个野生动物保护类型国家公园建立
    2015年9月16日,“西藏羌塘藏羚羊、野牦牛国家公园”授牌仪式在拉萨举行,这标志着我国第一个野生动物保护类型国家公园开始建设。羌塘国家公园作为我国目前面积最大、海拔最高和物种最典型的国家公园,彰显了它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的特色。
    藏羚羊、野牦牛是典型的高原高寒动物,作为藏北高原动物区系的代表,体现了青藏高原自然生态系统处于良好有状态,在国际保护、科研方面具有巨大影响。西藏羌塘藏羚羊、野牦牛国家公园的成立是通过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来保护藏羚羊、野牦牛青藏高原典型野生动物的新形式,是林业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等重大决策的生动实践,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
    6、我国林业系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近年来,针对侵占自然保护区土地等违法违规现象,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务必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予以整治,以实际行动遏止此类破坏生态文明的问题蔓延扩散。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依法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国家林业局从2015年3月起在全国林业系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专项监督检查行动——“绿剑行动”。该行动采取“国家林业局—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三级联动查检机制,对全国林业系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全面检查、全面整治,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7、“河南大学生掏鸟窝获刑10年半”引发公众热议
    据《郑州晚报》2015年12月1日报道,河南大学生闫某和王某一起掏自己门外鸟窝,共掏鸟16只,售卖10只,被判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分别获刑10年半和10年。两人掏的鸟是燕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此案经媒体披露后,引发公众热议和思考。随着媒体对更多案情细节的披露,公众意识到,案件不是最初媒体公布出来的“大学生假期闲来无事自家门口掏鸟窝”这么简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律解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隼(所有类),6只到9只就是情节严重的,须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只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闫某和王某一共抓捕和出售了16只燕隼,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站在法律的角度,对他们判处十年半和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完全是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和范围内量刑,根本谈不上过重。如果法律对非法捕猎、出售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恶行不予以严惩,其后果将是更多的珍禽猛禽被贩卖、猎杀。
    8、陕西楼观台发生大熊猫犬瘟热疫情并引发社会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的广泛关注
    2014年12月3日至2015年4月8日,陕西省楼观台大熊猫繁育基地发生了犬瘟热疫情,有5只感染犬瘟热病毒的大熊猫相继死亡。2015年2月28日,国家林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楼观台大熊猫基地的犬瘟热疫情已趋于平稳,没有再出现新发感染病例。
    疫病发生后,国家林业局在第一时间组织工作组赶赴现场,组织以长春军事兽医研究所夏咸柱院士为组长的专家团队,多次赴陕西楼观台救助,同时在全国各地调用相应的救急物资。国家林业局已组织相关科研院所集中攻关,有针对性地开展大熊猫重要疫病本底调查及研制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物专用疫苗,力争做好大熊猫等濒危物种疫病的预防工作,确保珍稀野生动物种群的安全。
    9、全球联合执法行动,“眼镜蛇三号行动”成果斐然
    2015年6月18日,“眼镜蛇三号行动”总结会在北京召开。近年来最大规模的全球打击野生动植物走私犯罪联合执法行动——“眼镜蛇三号行动”成果斐然,共查获各类涉及走私濒危物种案件300多起,逮捕犯罪嫌疑人200多名,缴获象牙及其制品12吨、犀角制品187公斤、穿山甲及其制品5.2吨、鳗鲡1吨、龟鳖1300多只、野生仙人掌等濒危植物3500多株、红木2000多公斤及其制品432件,以及其他大量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眼镜蛇三号行动”是2015年5月4日至27日,中国会同亚洲、非洲、欧洲和美洲的64个国家,针对涉及象、犀牛、虎豹等大型猫科动物、猩猩等大型类人猿、穿山甲、藏羚羊、海龟、淡水龟鳖、蛇和红木等非法贸易实施的跨洲跨国联合执法行动。由中国会同南非、美国与东盟野生动植物执法网络、南亚野生动植物执法网络、卢萨卡议定书执法特遣队共同组织。
    在本次行动周密部署,行动迅速,措施有效,取得了预期战果,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产生了明显的震慑作用,有效遏制了野生动植物和森林犯罪高发势头。
    10、中国、南非首次合作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2015年是南非“中国年”,为丰富南非“中国年”活动,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组织国内包括教师、在校大学生、民间NGO、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工作者在内的6名青年志愿者及社会人士一行13人,赴南非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先后在南非比勒陀利亚市茨瓦尼科技大学举办了“中南青年志愿者自然保护论坛”和“中国-非洲野生动物摄影展”,与南非环境事务部进行了工作座谈,走访了南非克鲁格国家公园、南非反犀牛盗猎联合行动中心和南非犀牛救护中心,并与南非青年志愿者进行了友好交流与沟通,为2015南非“中国年”增添了靓丽的风景和鲜活内容。
    此次宣传活动是中国与南非两国非政府组织在生态保护宣传领域的第一次合作,中国、南非双方青年志愿者彼此熟悉、彼此接受、加深友谊、互通信息,通过交流沟通,更加坚定了两国青年志愿者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行动的信心和决心,促进了中非自然保护事业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