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开煤矿15年不能一个降级了事
原标题:不能一个降级了事
河南省周口市检察院的张志友在21年的检察官生涯中,就有15年时间拥有另一重身份——煤老板。而这个对自己的检察官身份少有避讳的“亿万官老板”,直到退休4年之后才遇到一点麻烦。
京华时报昨天报道称,从1995年起,张志友担任过周口市检察官、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民行处副处长,他实际上的“煤老板”身份并没有影响到这些个官职。
张志友经商问题被端了出来,缘于与他有股权纠纷的徐万年的举报。今年11月4日,面对再次实名举报的徐万年,周口市检察院监察处李处长才表示,张志友在退休前,身为检察人员,经商办煤矿,损害周口市检察机关形象,已决定对张志友进行行政降级处分。但徐万年称,他的实名举报长达4年,之前却没有得到回复。
早在198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出《关于党政机关在职干部不要与群众合办企业的通知》,要求政企分开,官商、官工分开。在这之后,中央和地方就不断有重申或细化禁止公务员经商、办企业和兼职的文件、法规出台,连公务员的子女、配偶都被禁止经商办企业。
禁止官员以及子女经商的理由不难理解:官员拥有管理企业和商业的权力,官员和他们的家属经商,很容易造成权力垄断和不公平竞争。这就像在竞技场上,裁判自己上场比赛,或者执裁有亲属参与的比赛,其他参赛者还如何相信裁判会公正执裁?
这种又当裁判又当参赛者所引发的腐败案例比比皆是:山东泰安市岱岳区建设局原局长周广玉曾拥有18家公司,涉及房地产开发、典当、担保、制药等行业,他轻而易举地获得上千万资产。湖南省新开铺劳教所原所长兼湖南开关厂原厂长彭策新边当官边经商,利用职务之便,在基建业务安排、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利益,收受贿赂达人民币两百多万元……
既官又商的弊病其实早已被发现。唐朝就有了严禁官员经商的法律规定:“凡官人身及同居大功(伯叔、堂兄弟姊妹)以上亲,自执工商,家专其业,皆不得入仕。”(《唐六典·吏部》)这一法律规定详细到,在职官员在辖区内兼营商业属于犯法行为,官员家人在辖区内做生意赚钱,比照官员本人经商之罪减轻二等……
然而,我们现在说的和做的、法律纪律和实际执行一直都在“闹分裂”。官员们有的像张志友那样直接经商;有的把商号安在亲属身上;有的只是象征性地出点钱参股;有的干脆入的是干股。至于官员家属,只要不是睁眼说瞎话或者闭眼说谎话,地球人都知道有多少官员的三亲六故在经商。
检察官张志友开煤矿长达15年,他自己也不避讳,却一直没有受到制止;其间有人举报,也莫之奈何;直至他平安“着陆”数年之后,权力的余热耗散殆尽,又遇到当今的大力反腐,才有了个“降级”决定。
但对已经退休多年且腰缠万贯的张志友来说,降级对他已毫无意义。这如果算是惩罚,那不过是挠痒痒式的惩罚;对准备经商和正在经商的官员,这种“惩罚”更没有半点的警诫作用。
张志友15年违规经商却平安无事,显现了我们某些地方对官员监督约束的无为和无能。这或许是张志友成功地打点了相关领导,或许是官员明里暗里经商的太多,大家都已见怪不怪了。但不管是哪种情况,都应该追究15年违规违法未被制止的相关领导的责任,而非轻描淡写的一个“降级”了事。
(作者是本报首席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