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2016年上半年信息通报会暨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

09.08.2016  03:37

为全面总结分析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切实规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不断提高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时效性,进一步推进全省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8月5日,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全省14个市州、重点县区环保部门主要领导、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人以及部分工业园区(开发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人召开2016年上半年信息通报会暨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

会上,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核安全局副局长肖铮对“十二五”时期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同时结合当前环境形势,对“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肖铮副局长指出,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紧密结合“十三五”环保工作总体目标中提出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突发环境事件数量下降”新要求,以《环境保护法》实施为龙头,以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为方向,以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有效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会议分别对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信息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总结通报,分析交流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并传达了省安委会2016年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同时,现场播放了2015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典型案例视频。以案示警,不断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深刻汲取事件的经验教训,认真履行好各项责任,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为更好的推进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