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以工业减排为重点加强大气污染管控
27.10.2016 20:23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日前,河南省平顶山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平气攻坚〔2016〕7号),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重点工业企业实行停产限产限排措施。该市11台479万千瓦统调机组,停产7台268万千瓦机组,占总装机的56%;运行4台211万千瓦机组,占总装机的44%,生产负荷全部控制在80%或70%以下;16台2260吨非电行业锅炉,停产10台1545吨锅炉,占总吨位的68%; 12台大型燃煤窑炉(4个生产能力共1840万吨的大型洗煤厂),停产10台,占窑炉总数的83%。三项合计每天减少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22吨,为改善平顶山市空气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10月1日—23日,平顶山市PM10平均浓度81微克/立方米,低于全省平均值3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47微克/立方米,低于全省平均值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2天,比全省平均多2天,为全面完成该市空气质量目标奠定了基础。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7.10.2016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