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相待最重要
不少地方政府在谈到农民工问题时强调,要给予农民工最需要的服务。农民工最需要什么?恐怕不是额外优待或特殊照顾,而是要将长期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看作和城市职工一样的劳动者,不加区分地提供同量同质的服务
“十一”前夕,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这是继2004年国务院首次专门发布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意见后,又一份针对农民工的重要文件。
时隔8年,2亿多农民工群体已发生巨大变化。新生代农民工渐成主体——调查显示,80后、90后的农民工已占农民工总量的近六成,其中相当一部分是随父母在城市长大的二代农民工,有着与第一代农民工完全不同的诉求。劳动力供求对比出现逆转——从“求职难”到“招工难”,农民工的工作机会多了,工资增长进入快车道,他们对工作条件、福利保障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今天已没有人否认农民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整治就业环境、扩大社保覆盖面,农民工所处的环境明显改善。然而,一些困扰农民工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老问题依然存在。
欠薪还是农民工的心头病——2003年,国务院领导为农民工讨薪,曾带动各地加快清理欠薪。但是,随着经济增速放缓、部分企业经营遇难,欠薪再次抬头。基本公共服务仍然匮乏——多数农民工一年有超过10个月在城市工作生活,但在居住、子女上学、卫生服务等方面仍未能和城市职工享受同样的便利。
或许正因如此,农民工在收入增加、生活条件改善的同时,普遍对城市缺少认同感,在城市工作、生活的“不公平感”甚至有上升的趋势。
预计到2020年,进城务工农民数量将再增加1亿,这意味着城镇就业人员超过50%将是农民工。这么多的城镇就业人员不能融入城市社会,享受不到同样的公共服务,不仅有失公平,还可能在城市内部形成新的二元结构,累积社会矛盾。为农民工服好务、让他们有效融入,已是刻不容缓。
不少地方和部门的负责同志在谈到农民工问题时表示,要给予农民工最需要的服务。农民工最需要什么?恐怕不是额外优待或特殊照顾,最紧要也最基本的当属“平等相待”。
平等相待,意味着一视同仁。农民工在城市长期工作,应当和城市职工一样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当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得到免费的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当城市低收入群体申请到廉租房,当城市职工的子女走进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农民工不应当仅仅因为户籍不同而只能羡慕观望。
平等相待,要从根本上杜绝歧视。近年来,我国取缔了一批影响农民工工作生活的歧视性规定。但是,不少城市在遭遇管理难题时,仍然紧盯着农民工。用工荒时,对农民工抛橄榄枝;就业压力一增大,立刻开始“腾笼换鸟”,把岗位优先用于当地城镇劳动力。人口调控,总是首先把农民工作为调控对象,加以限制、清理。公共资源紧缺时,更常以户籍为依据,优先向本地户籍人口配置,把农民工排除在外。
更进一步讲,平等相待意味着在城市管理和服务中不把农民工“分立”出来,去除功利的想法。过去,一些人强调为农民工服务的重要性时常会说:“如果没有农民工,城市垃圾没人清理、房子没人修建”。以此为出发点的服务,还是站在城里人需求的角度,容易让农民工觉得“不可靠”。平等相待,说到底是要将长期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看作和城市职工一样的劳动者、纳税人、城市社会的一员,不加区分地提供同量同质的服务。惟其如此,农民工方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对城市产生认同。(白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