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院预防职务犯罪检察约谈工作初见成效

25.09.2014  13:13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今年以来,平川区院积极探索和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思路,开始试行预防职务犯罪检察约谈制度,督促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和个人,提高认识,自觉防范和抵制职务犯罪。
        该院对近年来办理的自侦案件进行了细致梳理,从犯罪原因、特点、规律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对存在非规范职务行为、职务犯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一是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告知职务犯罪的后果,使其警醒,及时消灭或遏制犯罪念头。二是要求被约谈人签署《廉洁自律保证书》,通过自身承诺,不断树立廉洁从业意识,力争内化于身、固化于心、付诸于行。三是监督整改,要求被约谈人就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于约谈后十五日内,向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书面反馈。四是建立回访制度,就被约谈人的整改落实情况向单位进行回访考查,加强督促落实。五是谈心促廉,不定期对被约谈人进行谈心交流,耐心听取意见,帮助其分析问题,提出预防对策建议,提醒被约谈人在工作中时时做到“三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方法到位、履行职责到位,及时发现和控制不良苗头,消除职务犯罪风险隐患。
        被约谈人普遍反映:被检察官面对面约谈一次,比听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十次更管用,这是对徘徊在犯罪边缘者的一声断喝,真正起到了提醒他们悬崖勒马的作用。截至目前,该院结合执法办案,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先后对靖远煤业集团公司救护大队参与虚套工资,处理单位招待费用、对负责验收水泉镇玉碗泉村渠道衬砌工程时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工程款被套取的水务局等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签订廉洁自律保证书9份,收到被约谈人就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反馈报告9份,取得了较好的预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