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院“四个坚持”确保决算编报质量
为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财政年度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切实做好2014年度财政财务决算编报工作,平川区院严格按照区财政局2014年度决算工作要求,严格制定财务决算编报措施,强化编报工作落实,保质保量完成了年度财务决算上报任务。
一是坚持强化学习,夯实决算工作基础。为了进一步明确决算的要求,该院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基本规范》规定及编制财务决算报表的要求,强化了财务人员对财务决算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做好财务决算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更加熟练地掌握了财务决算具体要求,为财务决算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坚持认真细致,提升决算工作质量。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总额,对收入支出账簿记录和会计报销凭证进行认真审核,与财政局资金拨付部门仔细核对收入支出、结转结余资金金额,并由财政局国库审核部门盖章,力争做到与总决算对帐时,财政拨款数、非税收入(收缴国库数)等相关数据与总决算口径一致,做到决算报表人员信息、机构数同单位决算报表数和财政供养人员信息数据一致,单位决算的资产负债表和结余的上年度数据必须与单位决算批复数据一致,确保决算报表数字真实可靠。
三是坚持效率意识,确保决算及时报送。按照财政年度编报财务决算的时间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计财装备人员,在保证编报质量的前提下,赶时间,赶进度,按时完成年度财务决算编制上报任务,及时向省、市院及区财政局、院党组报送财务决算报表和所需数据,使各级财务职能部门第一时间能够掌握该院的财务收支状况,为下年度财政拨付提供参考依据。
四是坚持全面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进一步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理透明,将本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向全体干警进行公布,接受广大干警、审计部门、上级检察院的监督。同时,对本年度做出的预决算差异部分与上年度进行分析对比,找出产生差异的原因,并对不合理的开支进行整改,始终坚持高效节约的原则,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