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而不息 坚定不移 ——平凉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侧记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平凉市各级各部门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强化执纪监督,加大问责力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8起,处理47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5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01批(次)207起405人(次)。
加强监督检查
平凉市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从加强调查研究到强化为民服务,从改进文风会风到规范公务接待,从控制“三公”经费到厉行勤俭节约,都严格要求,严格执行。
同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环节,抓住“关键少数”,采取随机抽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党的十八大以来,平凉市开展专项督查588次、明察暗访676次,抽查机关单位2976个,暗访酒店、超市、娱乐等营业场所4048户,基本做到了机关单位和大型餐饮、娱乐、购物等场所监督检查全覆盖。
同时,扎实开展“九个严禁、九个严查”和整治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专项行动,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专项检查各部门单位“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受理的信访举报,紧抓不放,严肃执纪,一查到底。仅2017年前11个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5起处理10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81人。
建立典型问题线索直查、重要问题线索挂牌督办机制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月报告季通报制度,点名道姓通报典型问题和后进县(区),及时下发《督办通知》,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确保查处“四风”问题不懈怠、全覆盖。
发挥利剑作用
近年来,平凉市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着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2015年,平凉市委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查,上门走访基层群众15772户,受理举报反映1790件(次),列入市、县(区)纪委查报结果的问题线索570条,给予党政纪处分145人,诫勉谈话51人,组织处理33人,刑事处理4人。
2016年,平凉市把巡察对象覆盖到村社一级,实现全市村级巡察全覆盖,发现问题线索738条,给予党政纪处分41人,诫勉谈话149人,组织处理87人。
2017年,平凉市委4个巡察组对市直56个部门及其11个下属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269个,甄别分析、评估筛选问题线索125条,向市纪委移交进行问责追究的24条,向有关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交办进行谈话提醒101条,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限期整改问题245条,已整改230条,整改率93.88%。
同时,平凉市在当地媒体开设曝光台,坚持每周曝光全市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基层“四风”问题和其他省市案例,先后公开曝光112期,通报典型案例275个,形成了强大的警示震慑效应。
构建长效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平凉市各级各部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3658项,新建852项,对涉及“四风”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废止10项、修订完善12项、新建17项。
平凉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监督检查办法》《市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办法》《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试行)办法》《平凉市党员干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清单》等。
2016年,以平凉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4.7%,文件数量减少2.9%,简报数量减少4.2%,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12.8%。
同时,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廉政谈话、谈话函询等制度,出台《党员领导干部爱心提醒办法》《诫勉谈话办法》,对领导干部在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大操大办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解决。(记者朱宇鲲 通讯员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