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积极创建“无传销城市”

21.11.2016  15:03
   

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防范传销工作,建立健全打传长效机制,彻底铲除传销滋生蔓延的土壤,积极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平凉市综治办、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从4月份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

全市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深入打击传销违法行为。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创建工作负责人,成立了综治、工商、公安等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建立打击传销人员、设备、经费保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打传工作。通过整治,群众防范和自觉抵制传销意识明显增强,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效果明显,基本实现了辖区内无传销活动。将打击传销、创建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工作中,使打击传销、创建工作由部门行为提升为政府行为,由工商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全社会齐抓共管,形成了工作新格局。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开展,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工商、公安、房管、社区、学校等成员单位职责,制定了《创建无传销物业小区活动实施方案》、各个成员单位、乡镇负责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以基层工商所、乡镇为单位,将创建工作通过基层工商所、派出所等单位,结合传销易发社区、村镇和学校开展创建活动。结合实际选择合适的试点社区和校园,先行开展创建试点工作,摸索经验,以点带面。在街头巷尾悬挂横幅开展宣传活动,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全市以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为抓手,“以防为主,防打结合”,发现就查,露头就打,稳步有序推进,全面深入地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确保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