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调研组深入平凉市检察院调研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

22.12.2016  21:02

      12月20日,省委政法委调研组一行5人,深入平凉市检察院开展检察官遴选工作“回头看”专项调研。市检察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部分干警代表和政治部全体干警参加了座谈会。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居洲围绕调研主题总结汇报了全市检察官遴选工作情况,部分入额和未入额干警代表逐人作了发言,省委政法委调研组组长田富元作了总结讲话。
      李居洲在汇报发言中说,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视频动员会议以来,平凉市检察机关严格按照省院部署要求,规范有序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工作,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已基本完成。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市院党组先后三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入额遴选工作,对照省院实施办法,结合平凉实际,制定出台了《平凉市检察机关检察官入额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市院领导班子成员亲自组织入额考试考核工作,确保了入额遴选工作规范、稳妥、有序推进。二是规范程序,坚持公平公正。树立正确选人导向,坚持与改革后办案要求、司法责任相适应,严把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核监督三个关口,切实将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满意度高的检察官遴选出来。三是科学考核,做到好中选优。坚持入额条件突出“”、遴选范围注重“”、考核评价强调“”,采取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考核办案(工作)实绩、业务技能、职业操守、“一岗双责”等方面,做到好中选优。四是多措并举,凝聚改革正能量。改革前制定印发了《关于确保检察改革前队伍思想和结构稳定的通知》,改革中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官入额工作干警谈心谈话的通知》,两级院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履行推进改革主体责任,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干警正确认识改革,积极营造关注、拥护、支持改革的氛围。充分运用省上设置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利好政策,推荐上报乡镇检察室主任或副主任人选,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相关政策,注重保护检察干警工作积极性。
        调研组田富元组长认为,平凉市检察机关检察官遴选工作圆满完成,党组重视,总体平稳,整体很好,突出特点是规范、公正、细致,改革前制定了保持队伍思想和结构稳定的通知,改革中印发考试考核方案和谈心谈话工作通知,程序规范、有序平稳,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强调,对于大家提出的倾向性意见建议,特别是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配套改革,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进一步做好今后的检察官遴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