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护航行动

05.08.2015  16:44

  原标题:平凉市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护航行动

  平凉市食安办已连续三年在每年的春、秋开学之季,对全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食药监、教育、执法和公安等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行动,认真履责,有效保障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建联合机制。市食安办先后印发了《平凉城区校园周边流动小餐饮摊点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组织开展学校周边流动小餐饮摊点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将整治范围由平凉城区扩大至七县(区)和平凉工业园区,6次组织召开了由市食药监局、教育局、公安局以及崆峒区食安办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安排部署校园周边流动小餐饮摊点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了由市食药监管局食品稽查局牵头,市教育、公安和崆峒区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集中整治机制;落实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学校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抓责任落实。以学校周边200米内为重点区域,以流动摊点、商店超市、学校食堂及营养餐配送企业为重点环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市、区食药监、教育、城管执法等部门联手对平凉城区37家学校组织了8次集中整治;市食药监管局组织全局98名干部职工,分片包点,对平凉城区校园周边139户食品经营户进行3次现场检查,落实整改问题31条;灵台县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为城关中学等8所学校食堂引进了2家标准规范的大型餐饮服务公司,严格落实了设施设备、操作流程等各项制度;崇信县执法部门联动,集中开展了校园周边夜市、烤吧专项整治活动,消除了校园周边安全隐患。

  严格准入条件,强化监管,促规范管理。明确要求校园周边200米内不得摆摊设点、不得采取流动形式加工经营各类食品;持合法证件的门店,不得将店内食品摆出店外占道经营,对摆放出店外经营的,食药监管部门依法按照无证经营予以没收取缔查处;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食品经营门店不得现场加工制售无包装标识的食品,不得经营仿知名品牌的“山寨食品”,严禁经营“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店铺监管,严厉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对持证户严格按照食品贮藏、防尘、防鼠、防暴晒等规范化要求管理,全面落实购进验收台账记录和索证索票等管理规定;对在同一店铺既经营食品又经营百货和文具用品的商店,要严格分类管理,对营业面积小、设施设备不足的,要限制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

  落实“三定三查”,加大督查,建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每所学校由教育、城市执法、食药监管执法人员组成监管小组的要求落实“三定三查”责任。为了避免反弹,执法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并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市食安办采取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跟进和电视台现场曝光的方式,重点对学校周边流动小餐饮摊点是否彻底取缔,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食品原料、食品加工、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储存等环节是否安全,先后4次对校园周边流动小餐饮摊点和全市中小学、托幼机构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集中整治结束后,由监管责任人员每天按时值守,加大校园周边流动餐饮摊点的日常管理,落实渠道畅通、反应快捷、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氛围,促社会共治。要求各学校在门口显著位置悬挂“严禁在校园周边摆摊设点”横幅,在报纸、网站公示“三定”执法人员,向学校周边流动摊贩发放《关于在全市学校周边取缔食品流动摊贩的通告》,与校园及其周边商店超市负责人签订不经销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承诺书,向每一名家长发放不购买学校及周边不合格食品告知书,学校向广大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安全卫生消费观念,提醒和教育学生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要随意购买学校周边商店无食品安全卫生保证及路边无证照摊贩经营的食品,群策群力,营造人人关注校园食品安全,校园食品安全从我做起的全社会共治局面。

  自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591人次,执法车辆4423台次,在学校门前悬挂宣传横幅108条,印发宣传资料10870份,发放告知书776份,检查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11198户次,食品加工小作坊1181户次,小餐饮、小摊点2709户次,食品流通门店11908户次,签订承诺书、责任书11784份,办理餐饮服务许可(备案)证256家,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326家,办理健康证254个,没收不合格食品2648袋/瓶,查扣流动摊点7户,责令限期整改158户,劝阻关停11户,现场纠正188起,行政处罚4起,没收不合格食品2648袋(瓶),净化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