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市委书记陈伟主持
9月19日至20日,平凉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中共中央转发的通知》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通报〉精神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通知》、《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研究召开市第二次文代会筹备工作等有关事宜。市委书记陈伟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省委出台的《甘肃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全面贯彻了中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对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是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进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转型跨越发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各常委要带头对《实施细则》认真学习研究,准确掌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着力增强严守干部工作纪律、抵制用人不正之风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各级党委(党组)要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具体工作职责,确保《实施细则》落到实处。纪检、组织、宣传、人社部门要把《实施细则》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专题培训和社会宣传力度,真正使《实施细则》领导干部熟知、职能部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切实营造有利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思想上不重视、贯彻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社)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要持续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会议强调,《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通报〉精神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通知》,对切实落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靠实责任,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的通报》,充分表明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始终坚定不移,对各级党委、纪委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始终坚定不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态度始终坚定不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一定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市委各常委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领域、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切实履行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市纪委要聚焦主业,主动承担监督重任,敢于监督、敢于执纪、敢于问责,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要始终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保障,严格执行市委《意见》明确的追究情形和规定,指导和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引导和约束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委廉洁自律、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要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倒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又倒查纪委的监督责任,确保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到位。要紧盯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切实抓好巡查工作,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严肃处理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指名道姓公开曝光违纪典型,对“四风”问题不监管、不预警、放任自流的有关领导干部,以及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会议认为,建立和推行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是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及时掌握了解干部思想工作作风情况,发现和纠正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传导责任和压力,督促和推动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市委各常委要带头认真学习领会省、市《谈话办法》精神实质,深入研究分析联系县区和分管领域领导班子、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扎实做好谈心谈话准备工作。要根据省、市《谈话办法》规定,重点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性原则、守纪律讲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职尽责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对各县区、平凉工业园区党政正职,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再由市委常委、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党员副市长进行个别谈话,真正通过传导谈话,把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情况了解清楚,为落实从严教育、监督和管理干部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市委组织部负责要尽快下发专门《通知》,督促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制定各自《实施办法》,及时梳理上报本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对照检查报告。要根据近期专项巡查情况和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对照检查报告,对需要进行教育提醒类、告诫整改类谈话的干部,整理名单,制定方案,由相关市委常委和党员副市长组织进行重点谈话。要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贯彻落实省、市《谈话办法》精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县区、部门进行通报,对党委(党组)书记进行约谈,确保《谈话办法》尽快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党委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人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着力支持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全市人大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在近期召开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上,平凉市创造的“平凉经验”得到省委的高度肯定,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为平凉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真正把人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支持各级人大搞好自身建设,切实把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要继续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放在乡镇,在代表培训、视察、任职述职、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等方面多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大代表在行动”运行机制,巩固提升“平凉经验”。各级党组织要为人大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把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要高度重视人大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各级人大班子,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年龄、专业结构,有计划地推动人大机关干部合理流动。要加强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培树一批代表履职方面的标杆,营造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增进全社会对人大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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