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召开民政工作推进会

06.07.2015  18:01

      6月29日,平凉市民政局召开全市民政工作推进会。会议认真贯彻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全市民政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了下半年全市民政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认为, 今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委扩大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惠民生、抓项目,各项民政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以低保五保提标为重点,市列为民办实事为突破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圆满完成了城乡低保标准和五保供养提标省列为民办实事任务。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全市共救助6839户7089人,发放救助资金251.9万元。稳步推进医疗救助,共救助医疗救助对象549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064万元。 二是以灾情信息核查报送为抓手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进一步健全。 积极应对自然灾害,迅速开展灾情核查统计报告,建立灾情分户统计台账。完善救灾物资补充调配机制,与大型超市和商场签订了应急物资供货协议。 三是以社会福利项目建设为牵引的社会福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积极向省民政厅和省老龄办申报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127个;静宁县社会福利院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市社会福利院、灵台县老年公寓和其它社会福利机构改造及设施配套项目正在抓紧前期准备。为全市1296名孤儿预拨上半年基本生活费468万元。 四是以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创建验收为核心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稳步推进。 顺利迎接了省军地联合考核组对我市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验收,军地援建“双十工程”进展顺利。认真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抚恤事业费2420万元。为2014年冬季退役自主择业的851名退役士兵发放兵役优待补助金3103.51万元。组织对516名退役士兵进行了职业技能培训。 五是以示范创建为载体的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入推进。 提请市政府表彰命名了9个城市标准化示范社区,部署开展了7个标准化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六是以地名普查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试点为重点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运行。 全面启动了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全市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60家,注销5家。启动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创建成效明显。

      会议指出, 全市民政工作虽然在实现转型跨越发展上积累了新经验,取得了新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农村低保保障面还比较小,与精准扶贫衔接还不够到位;医疗救助由于受资金总量的制约,各县(区)救助门槛高、标准低、资助参合参保不完全等问题还比较普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民政队伍作风建设还不能适应新常态要求,项目建设与运行不均衡、民政统计数据口径不一等问题比较突出。

      会议要求,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抓住有效时间,着力突破难点重点,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是以精准扶贫为重点,提升社会救助综合保障能力。 按期完成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提标和三、四类对象控面目标任务;年底前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覆盖目标;加快贫困县养老福利机构、乡镇敬老院和社区(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进程。 二是以落实制度为重点,确保减灾救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坚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灾情信息畅通;做好救灾物资储备,以备救灾急需;妥善安排群众生活,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严格灾情报送程序,确保灾情数据准确真实。 三是以内容规范为重点,切实提高民政统计和台账上报工作水平。 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坚决防止“数出多门”现象的发生。 四是以明晰权责为重点,抓紧完成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 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具备条件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在10月底前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尚不具备条件的完成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五是以创新探索为重点,切实抓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 积极推广试点经验和做法,探索出具有我市特色的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方法和路子。 六是以保障宣传为重点,全力推进地名普查工作进程。 全力落实普查工作经费,为普查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着力解决普查力量不足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社会的关注和参与程度。 七是以健全制度为重点,切实加强福利机构安全管理。 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督促福利机构全面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八是以谋划衔接为重点,科学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 坚持“上下一致、一脉相承、多规衔接、多规统一”的原则,精心编制好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使规划真正成为“十三五”民政建设与管理的行动指南。 九是以强化职责为重点,在改进作风中彰显为民本色。 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解决影响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建立完善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评判;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底线,树立能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决不能出事的意识。

      市民政局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县(区)民政局长、平凉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 平凉市民政局        徐亚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