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制定出台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37项具体措施

28.03.2017  09:15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3月24日印发《平凉市2017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比去年提前20天。《方案》在起草制定过程中全面征求了市直各有关部门及县区人民政府的意见建议,对能源、质检部门反馈的煤炭质量控制指标、燃煤锅炉准入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充分研究讨论和采纳。

市政府对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相关副秘书长、分管领导就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和措施,结合市、县空气质量现状和工作实际逐项进行了审定修改,确保《方案》更具有操作性、可行性和目标可达性。

方案》以扬尘、燃煤、机动车、工业等污染治理为重点,共提出37项具体措施,特别对6个县的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周边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大气污染“冬防”措施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进行了重点安排,对严格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做了专门规定。(平凉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