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平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鼓励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有关精神,持续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该市制定了《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实施细则》《非公经济跨越发展“金融支持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等,提出了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具体办法,明确工作任务,靠实责任部门。各级各部门持续精简审批事项,编制完成了《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印发了《“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和《关于推行全市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公布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和审批流程,对民间投资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坚持非禁即准、平等待遇原则,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及时清理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出台支持民营企业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在引资项目、准入路径和方式等方面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政策,确立民间投资平等市场主体地位。根据2016年全省非公经济发展工作要点,制定了《2016年全市非公经济发展工作要点》,靠实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明确了具体措施。截至2015年底,全市非公经济增加值完成156.5亿元,同比增长8%,占GDP的比重达到45%。
市工商局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了注册登记“零距离”、“零收费”、“零成本”。截至目前,全市有市场主体8.83万户,注册资金687.6亿元。2015年以来,全市有668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53户企业转为“四上”。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战略,提升非公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全市现有有效注册商标1576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4件、甘肃著名商标56件、平凉知名商标43件。
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招商效率。2016年上半年实施招商引资项目404项,到位资金291.17亿元。其中,非公经济体参与建设项目383项,投资总额1027.72亿元,到位资金 238.91亿元。兰洽会签约非公经济项目110项,投资总额390.98亿元。
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支持,各级财政设立互助担保基金、风险基金,争取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微企业贷款规模。积极落实《甘肃省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截至目前,市非公办推荐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120户,已为18户企业发放贷款8200万元;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推出“五贷一透”、“网贷通”、“果商贷”等政策,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87亿多元,同比增长1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