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从案例看消费维权变化

16.03.2015  12:35

  原标题:从案例看消费维权变化

  今天的《平凉日报》以一个版面的篇幅刊登了市工商局、消协发布的“2014年度平凉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车辆维修、拒不退还订金、违反“三包”规定、强制消费、欺诈消费以及为消费者退货设置不合理条件等各个方面。毫无疑问,这些典型案例的公布,有利于深入宣传《消法》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知识,进一步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记者发现,这次公布的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呈现出几个非常显著的特点。涉及案件基本上都与服务质量有关,涉及商品质量的只有一两件。而在前些年,每年3.15公布的十大案例,基本上都是假冒伪劣商品案件。这说明,随着工商等部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力度的加大,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消费市场已逐步走向规范化。同时,涉及案件基本上都是“小事”,数量、金额都不大。而在前几年,涉及案件动辄以吨计量,金额也特别巨大。这说明,平凉消费市场得到了净化和提升,而人们的消费维权观念也发生了新变化,步入了新常态。

  据了解,现在平凉中心城区及各县大型商场基本上都承诺商品在一定期限内保持原样可退换,因此这方面的投诉很少了,而且消费维权网络面进一步扩大,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很多投诉不出商场就可以解决。2014年,全市服务类投诉已经占相当大的比例,消费者精神需求发生了质的变化。据市消协负责人介绍,现在的投诉热点已经从食品、家电和服装鞋帽等“老三样”转向手机、汽车、计算机、互联网等产品和教育培训等新领域。

  当然,作为消费者,我们关心的不是十大案例,而是我们在具体消费行为中,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和维护。实话实说,目前我市还有很多消费维权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些投诉调解难度大。譬如在热力供应、电信移动、有线电视、自来水、电力、煤气等缺乏竞争的垄断性行业和领域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也很突出。这些都说明仅有一部好的法律还不够,还必须严格地贯彻执行,还需要打破一些利益藩篱。

  此外,记者还发现,年年发布十大典型案例,但作为消费者,我们却不知道这10家“上榜”的商家及其经营者到底是谁?众所周知,发布十大典型案例的目的和意义,就是为了震慑和曝光违规违法商家,让其为自己的违规违法行为承担后果。但遗憾的是,近年来平凉工商、消协发布的十大案例,一旦涉及商家名称几乎全部采用“某某”来代替,而不是完整地公布侵权者的真实单位名称、姓名,致使十大案例失去了原有意义。记者认为,只有将其真名实姓晒在“黑榜”上,才能达到曝光的作用和效果,远比单纯的罚款更具威慑力,能够更加有效地促进经营者合法经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其实,公布典型案例的最大意义,正是为了教育和引导。既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同时也教育消费者注意防范。因为事先做好消费防范工作,是一种新的消费观念,比事后维权这样的补救方式更为积极。通过梳理典型案例,从中发现问题,帮助商家提高服务水准,最大限度地把可能发生的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并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意识。因此从这一角度而言,公布案例正是为了减少和消除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