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严征”“减免”税收双管齐下 助企绿色升级

26.04.2019  20:56

 图为平凉市天雨污水处理厂。(资料图) 徐晓旭 摄

  中新网兰州4月26日电 (徐晓旭 高卓子)“环保税‘税改费’后,我们将企业基建进行了改造,虽然投资了一部分资金,但是税费大大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也更小了,这是一个双赢的过程。”位于甘肃省平凉市的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李璇说。

  置身四月的平凉,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李璇称,在税收优惠的激励下,企业主动进行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税收减免扩大利润,同时也改善环境。

  

图为改造升级后的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料图) 徐晓旭 摄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加大对发电机组进行脱硫、脱硝、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对1号、2号、3号发电机组经过超低排放改造,废气污染物排放量降低,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比2017年同比减少917.86吨、290.42吨、96.74吨,污染治理效果明显。

  2017年,该公司缴纳“排污费”507.98万元;2018年,公司仅缴纳环保税204.17万元,同期减免环保税164万元,占同期缴纳环保税的80%,费用降低304.91万元。

  去年以来,环保税实现了排污费“费改税”,平凉市税务机关与财政、环保等部门持续协作、上下联动,平稳顺利完成了首年征收。全市共有275户纳税人顺利完成税款申报,入库环保税款1382万元。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7天,达标率91.6%,绿色税制促进绿色发展效应显现。

 

 图为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塔改造现场。(资料图) 徐晓旭 摄

  按照“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原则,环境保护税针对同一污染危害程度的污染因子按照排放量征税,排放越多,征税越多。按照不同危害程度的污染因子设置差别化的污染当量值,实现对高危害污染因子多征税。

  此外,环保税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实现绿色生产,增设了两档减税优惠,即对排放浓渡值低于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30%和50%的单位分别给予应纳环保税额25%和50%减征鼓励;对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免征。

  平凉市主城区的生活污水经过天雨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后排放至泾河,作为泾河中上游的生态屏障,污水处理情况直接影响到泾河水质。2018年该厂加强对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精细调整污水处理运行工艺,加强运行数据监测,足量投放药剂,出水水质各项指标均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2018年企业环保税享受免征优惠,免征环保税50万元。

  据统计数据显示,环保税开征四个征期以来,平凉有60户纳税人享受到了环保税减免,累计减免环保税478万元。充分体现了环保税对于污染集中处理、鼓励超低排放的激励作用。在“严征”和“减免”的双重作用下,环保税正在倒逼平凉相关企业转型升级,改进技术设备,绿色发展。(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史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