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超标超职数配备问题亟待制度规范

02.07.2014  11:18

  梳理中央两轮巡视结果记者发现,选人用人问题最严重的是超标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在吉林、湖南、山西、内蒙古、江西、中国进出口银行等地区和单位普遍存在。(2014-06-30法制日报)

  干部超标超职数配备现象,是我国人事管理机制的短板之一。它不仅沉淀了大批冗员,增加财政负担,而且造成人浮于事的弊端,降低办事效率,带坏了地方社会风气,异化了价值观念。从中央两轮巡视的结果就可以发现,超标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普遍存在,涉及的区域广、牵扯到的人员多。

  近年来,干部超标超职数配备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有:广东佛山市高明区一个局14名副局长、另一局竟有19名副局长;安徽芜湖配备副市长11人;四川四县区超配正副县长44位、最多一县1正10副。更让人吃惊的还有深圳的“1正20副”、铁岭市设“9个副市长,20个副秘书长”。对于庞大的中国官场来说,这只是冰山一角,隐藏着的问题或许更加严重。

  为什么超标超职数配备干部?官方的解释多是“方便工作开展”、“只是挂职”、“过渡时期特殊情况”、“历史遗留原因”。在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掩盖下,干部的利益照顾了、自己的利益保全了,但却造成“老百姓再勤劳也养不起这么多的官”的无奈现实。

  治理干部超标超职数配备现象,党和政府几经努力,但收效甚微。其原因在于,一是干部的高福利、“能上不能下”的官本位思想、“重资历轻能力”的用人体制。二是,在现有规定中,未明确各级政府的领导职数,各地自由操控的空间太大;三是对超职数配备又缺乏刚性的问责,使很多违规者无所忌惮。于是,机构改革因动了某些人的奶酪而受到暗中的抵制,最终成为各方力量协调、平衡的博弈。

  正如李总理所说:“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政府“瘦身”任重道远。要遏制超职数配备冲动,关键要规范权力运行,让权力得到监督和约束。一是转变“观念”,打破官本位,权力本位思想,鼓励有特长的干部自主创业;二是强化监督的作用,从法律层面规范官员的职数配备,绝不能让编制数“伸缩自如”;三是建立公正、权威、透明的干部任免制度,激活权力之间的竞争机制,迫使平庸官员主动让贤;四是明确国家机关的岗位以及工作人员的职责,避免国家机关自我膨胀。

  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违规用人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涉及到利益的调整,“过激流”、“闯险滩”不可避免。但做好这一工作,却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即使再难也必须啃掉这块“硬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