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干部戴"白手套"游走官商边界 幕后非法获利
中国兰州网3月24日消息 “白手套”,既能提供保护,又能遮掩实质。在现实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也用“白手套”来自我掩护。贪腐时,他们自己隐身幕后,或设置中间环节,“左手转右手”,巧取豪夺;或“一人当官,全家发财”,夫妻联手、父子上阵、兄弟串通,以经商办企业、包揽工程、批发项目等形式,实现权力变现。
随着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止。但仍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顶风违纪,其经商获利手段也呈现出隐蔽化、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
办企业非法获利“白手套”频现
禁止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是条红线。从1985年出台的《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到2015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都对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做出了明确规定。但近年来曝光的案例显示,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依旧屡禁不止,并集中表现为以下几种类型:
——亲友裙带。党员领导干部与亲友一起创办企业,并利用其影响力确保企业获得稳定收入,从中谋取好处或分红。比如,湖南省衡阳市城乡规划局原副局长欧黎明路子很“野”。1998年至2014年3月间,欧黎明与他人合伙经营一间茶楼。这间小小的茶楼,成为衡阳搞房地产开发的老板们的重要聚集地。10多年时间,欧黎明从该茶楼获利分红总计达220万余元。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张家星,就因默许纵容、支持放任亲属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敛财牟利等违纪行为,被开除党籍。
——权股交易。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权力影响、信息优势等,为相关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企业无偿赠送“赚了分红,赔了不亏”的股份。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为了逃避监督,甚至不图直接的利益,而等卸任后收取“回报”。某省的一个副市长,私欲膨胀、胆大妄为。某企业出资兴办煤矿,原来计划2年半建成,这位副市长问企业要干股钱,企业拖着没给,副市长百般刁难,结果8年没有建成。最后,老板给了他上亿元的钱,才把煤矿转出去。
——幕后指挥。党员领导干部以不实名的方式独立投资创建经济实体,委托善于经营管理且信得过的人员担任法人代表,经营打点业务,自己隐身幕后决策指挥。比如,四川省宜宾市农能办原主任张滨鸿,利用职权,违规将市农能办下属事业单位蓝光环境能源工程设计室改制成蓝光环境能源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并成为该公司的幕后操纵者和实际经营者,大肆进行职务范围内关联交易,获利高达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