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应从“所长欲包养女大学生”中读出什么味?

09.10.2014  18:27

  日前,湖南株洲市以民警被曝通过微信交友,向一名女大学生发出“包养邀请”,在被拒绝后,反反复复发送“包养邀请”,这一事件引发社会关注。株洲市公安局10月8日凌晨证实了此事,并决定免去涉事民警的派出所副所长职务,对其实施禁闭。(10月8日《新华网》)

  且不说干部“包养”本就是违反党纪法规的,更不要说这位民警大张旗鼓在消息迅速传播的网络上反反复复发送“包养邀请”,这样的恶劣性质不但是对“净网”的一种亵渎,更是损害了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

  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做的事情承担后果,而这位民警也是一样的,不但让整个干部队伍蒙羞,更是断了自己美好的前途,而面对这样的问题,更多的是一种反思,一种警示,是什么造成了警察这样的行为,干部又该当如何防治?

  笔者认为,发出这样的“邀请”无外乎这样几点原因:第一,素质低下的表现;第二,权力观念的错位;第三,集体荣誉感的缺失;第四,缺乏担当;第五,官本位思想严重。这都是这名警察发出这样“邀请”的“病源”。

  有病不仅要治疗还要预防,坚持“防治齐下”才能从根源上解决掉这些危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干部队伍形象的行为,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才能让干部不敢、不愿“肆意妄为”。

  警察发出“包养邀请”是权力乱用的表现,是作风不正的体现,在道德上更是令人不齿的,在看到这么警察造成的后果受到的惩处的时候,更应该给更多的干部敲响警钟,时刻警醒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做为民务实清廉的人民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