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分院组织干警开展公益诉讼专题培训讲座
8月6日,矿区分院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特聘副研究员、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后梁君瑜研究员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法学》杂志编辑李淮博士给全体干警现场授课。
两位专家分别以《公益诉讼的前沿问题》和《行政公益诉讼中履职与否的判断标准》为题。从国家确立公益诉讼的历史背景和意义一步步展开,深入分析了我国“公益诉讼”入法历程、行政公益诉讼的前沿问题并结合典型案例深度诠释和解读了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并通过对怠于履职的含义、职责的来源依据、怠于履职的构成条件以及怠于履职的常见情形和怠于履职中需要进一步澄清的四个问题等八个方面的内容,深入浅出的阐述行政公益诉讼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以及就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中怠于履职等方面进行分析与讲解。讲座通俗易懂,理论性、操作性、指导性很强,为下一步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此次讲座培训干货满满,专题讲座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指导性,为检察干警送来了一场“及时雨”。讲座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受益匪浅,既拓宽了视野、更新了理念,进一步加深了自身对公益诉讼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也解开了在办理案件时遇到的难题,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本次培训为契机,深入思考工作中遇到的 重点、难点问题,找准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切实把学习培训成果充分转化为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动力。
最后矿区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德金对培训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各位干警要正确看待此次培训,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深入思考,做好笔记,以严实的作风确保培训取得实效。二是全身心投入学习。要珍惜此次培训学习机会,坐下身,静下心,把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培训中来。三是高效率促进学用转化。要多听、多看、多感受,积极开阔眼界,拓宽思路,切实用全新的思想、全新的理念指导工作,达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