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书记”留下的警示和教训没有“省略号”
10年受贿600余次,平均每周一次;受贿金额达500余万元,其中接受下属请托“卖官”近百次,所得300余万元。日前,安徽宿州市委原副秘书长、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2014年9月16日新华网)
记得当年老子说过,“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意思是满屋子的金玉财宝,并不能长久保持。由富贵而生骄纵之心,是自己给自己遗留祸殃。这是因为盛极而衰,满必招损。老子看到了物极必反的规律――事物发展到极端,必然走向自己的反面。古往今来,有哪一个攫取利益者能够将其所得传之无穷?没有人能做到。不仅如此,个人占的财富过多,就会骄奢淫逸。而骄奢淫逸,往往会为自己招来灾难。
看看今日晏金星的结局,想想老子所说的这番话,验证的道理不言自明。鱼为诱饵而吞钩,人为贪欲而落网。从建国之初的刘青山、张子善,到党的十八大后落马的李春城、季建业、廖少华、王永春、蒋洁敏、毛小兵、徐才厚、姚木根、祝作利、谭栖伟和李崇禧等,无不是被“贪火”所焚,被“欲水”所溺。这些贪欲者不仅因为自己身败名裂而可悲,更因为严重地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而可恨。
以晏金星为例。晏金星历任县委组织部长、县委书记等重要岗位,对地方干部选拔任用起着举足轻重作用,但追踪其受贿经历会发现,权力在他手中却成了寻租的资源,只要花钱就给发“官帽子”,而且十分“仗义”,想要什么帽子就给什么帽子。“当官就是跑官、买官、卖官、送官、保官,循序渐进。”泗县一位退休干部这样形容晏金星在任时的官场风气。“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很快重用”成了那时干部提拔的生动写照。
据报道,晏金星“卖官”所传导的错误用人导向和价值观加剧了当地政治生态的恶化。因涉及晏金星贪腐案,泗县先后有40多名干部被免职,其中大部分是乡镇一把手和县直单位一把手。一些干部坦言,晏金星案就像是一场地震,他们既是地震的受害者,某种程度上也是制造者。特别是受晏金星的腐败传导作用,在泗县,“事事钱开路”一度成为一种思潮,许多干部解决问题时,首先想到的不是政策规定和法律要求,而是想到给谁送钱,送多少钱才能“拿下”。还有一些干部坦言,在送钱给晏金星得到提拔重用后,手中的权力大了,就想着收回“成本”,甚至产生“利润”,用手中的权力换取金钱,导致腐败恶性循环。
由此观之,欲望过度就成了贪欲,追求贪欲不择手段就成了难以驯服的猛兽,最终就会变成开启地狱之门的钥匙。晏金星用“咎由自取”给自己的人生画上了“罪有应得”的“句号”,但留下的警示和教训并没有“省略号”。晏金星长期“雄踞一方”,逐步滋生了“唯我独尊”的霸气,由“一把手”变成了“一霸手”,再加上思想意识和人生观的蜕化、变异催生了他的贪欲,二者又恶性循环,使他完全丧失了对人民群众、对党纪国法的敬畏,10年受贿600余次,平均每周一次就是最典型的见证。而权力过大、过于集中,再加之缺乏有效监督,无疑也是晏金星走上不归路的最大祸根。所以,面对此等警示和教训,我们不能无动于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