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以“四个常态化”着力推进节前廉政警示教育

21.01.2017  00:03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洁建设,在2017年春节来临前筑牢干警廉洁从检、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近日,酒泉市检察院多管齐下推进节前廉政警示教育,使广大干警将廉洁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安全、廉洁、祥和过节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是学习教育常态化。根据司法改革后各类人员的不同特点,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党组书记带头上廉政党课、邀请党校专家搞讲座、邀请人大代表谈体会,开展党纪党规测试、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看得见、听得着”的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党纪党规、廉政纪律、检察纪律等方面的教育,让全体干警受警示、明底线、知敬畏,确保警示教育达到预期的效果。同时注重载体创新,拓宽警示教育的感染力和针对性。在“酒泉检察”微信公众号平台,通过漫画及图片形式,以“八小时内外”为主题,教育干警规范八小时外的行为,降低、防范八小时以外的违纪风险。
          二是案例教学常态化。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干警学习省市纪委、上级院印发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促进干警如履薄冰,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意识。组织干警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突出以案示警,用身边事、身边人教育广大干警,并从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支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党员干警对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和对照检查,着力克服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一步改进纪律作风,提高纪律执行力。
        三是提醒教育常态化。在春节来临之前,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廉洁提醒,重申纪律规定,提醒党员干警自觉遵守廉洁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廉政责任追究制,建立完善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干警廉政档案制度,有效防范和化解司法办案中的廉政风险。注重分类施教,实行“个性定制”,对新进人员实施岗前廉政教育,组织学习党纪检纪禁令;对岗位调整人员实行任前和任中廉政谈话,确保他们在新的岗位上轻装上阵、积极作为。积极落实《酒泉检察机关关于对信访反映问题与党员领导干部“面对面”谈话的规定》,以及本院《关于加强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信访举报线索管理的暂行规定》,做好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等工作,念好“紧箍咒”,敲好“警示钟”。
        四是问题查摆常态化。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积极查摆问题、查缺补漏,不断完善管理机制。通过支部召开专题汇报分析会和季度廉政讲评会,干警逐个汇报思想,分析个人在遵守纪律和执行规章制度方面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支部对情况进行汇总梳理,聚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隐患,联系部门实际,制定“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并分别在检察内网“部门”主页、“队伍建设”栏予以公开。同时,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对干警思想、执行纪律以及作风建设情况以月为时间节点进行了解、分析和研判,并撰写队伍建设情况分析报告,着重归纳梳理队伍管理和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隐患,有针对性地加以防范和整改,织好节前教育的“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