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要经常听取部门、团体工作报告
【兰州日报讯】7月12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市委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党组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办法》,听取我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虞海燕主持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哲学社会科学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是指导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增强做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兰州实际情况,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传达《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徐福顺、王宜林、杨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七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市委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党组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办法》。会议指出,要加强市委对党的工作的领导,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党章》,深入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市委常委会要按照《党章》规定,经常性听取市委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加强工作指导,传导责任压力,靠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团体要经常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工作。
会议听取我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质量是强市之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要注重质量标准的制定,认真研究国家有关政策,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向高标准、严标准看齐,不断健全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尤其要重视民生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依据。要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抓好品牌战略的实施,切实用高标准、严管理引领产品的进步。市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抓好质量检测工作,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管、管到位,把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真正使群众吃的放心、用的放心。
会议听取全国综治和平安建设信息化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听取甘肃省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及市总工会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