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成辉主持召开甘南州委常委会 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原标题:俞成辉主持召开州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中国甘肃网9月28日讯 据甘南日报报道 日前,甘南州委书记俞成辉主持召开州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州委常委赵凌云、杨继军、徐强、席必泽、宋占文、王勇、傅强、杨雄、薛勤秀、杨卓玛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中纪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的通报》《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通报>精神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通知》和《甘肃省省管干部谈话办法》,就我州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扎实安排部署。研究通过了州委纪委制定的《甘南州县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甘南州纪委派驻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副组长(纪工委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甘南州州管干部谈话办法》《中共甘南州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会议制度》《中共甘南州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中共甘南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决定》《甘南州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制度》《甘南州纪检监察机关重大案件查办报告制度》《中共甘南州委关于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意见》《中共甘南州委全面推行述纪述廉述作风工作制度》《中共甘南州委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中共甘南州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中共甘南州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制度》等13项工作制度和办法、措施。
会议认为,中央纪委的《通报》,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针对一些地方党委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不到位,发出的鲜明导向和强烈信号,充分表明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始终坚定不移,对各级党委、纪委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始终坚定不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态度始终坚定不移。中央纪委通报的问题,是一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而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对各级党委(党组)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全面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既是很大的教育、有力的提醒,也是重要的指导、有效的督促。全州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受到警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过程中,要深刻认识到,政治上不清醒必然出大事。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认识不足,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的要求工作不力,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上幼稚和糊涂,原则上摇摆和失守,不仅会对一些人走向违法犯罪深渊起到推波助澜作用,而且会给党的形象和事业带来损害。要深刻认识到,思想上不坚定必然埋隐患。落实主体责任,思想上重视是前提和基础,如果弦绷得不紧、根扎得不深,肯定会埋下隐患,不出问题是暂时的,最终会导致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承担主体责任的领导早晚也要被“拉清单”。要深刻认识到,行动上不坚决必然酿祸端。政治上不清醒、思想上不坚定,必然带来行动上不坚决。如果党委书记在抓班子带队伍方面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对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不及时教育批评;纪委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监督不力,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必然会导致腐败问题发生。要深刻认识到,责任上不担当必然受惩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退不了休的责任、转不了岗的责任、终身制的责任,出了问题不仅违法乱纪者要受到严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也要受到严肃的责任追究。
会议指出,全州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一定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极端重要性,把学习贯彻《通报》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有关讲话要求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中央纪委近期通报曝光的其他违法违纪案件结合起来,同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深入思考、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绷紧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这根弦,增强抓班子、带队伍、管干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对照《通报》反映出的问题,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的办法和措施,始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一要敢于担当,自觉尽责。要紧紧牵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强烈意识,切实做到把握主体责任不偏向,推进主体责任不拖沓,落实主体责任不懈怠。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自觉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敢于担当负责,敢于动真碰硬,不当“甩手掌柜”,不因爱惜自已的羽毛而不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要牢记党员身份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发现的腐败问题敢摘刺、敢动真、敢碰硬,不当“隐形人”、“局外人”、“老好人”,切实履行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二要细化措施,传导压力。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聚焦廉政风险点、隐患点和薄弱点,不断完善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领导责任的管用措施,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持续、深入、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聚焦州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州管领导干部谈话《办法》的落实见效,从各自实际出发,抓紧研究完善本县市本部门的相关制度和机制。要在巩固市县一级落实主体责任成果的基础上,推动乡镇村社、街道社区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通过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约谈制度,全面推行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层层传导压力,级级细化措施,确保把压力传导到位、责任分解到位、任务落实到位。三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要以学习贯彻《通报》精神为契机,从党纪党规教育入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对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都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做到始终算“大账”,不算“小账”。要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中,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对苗头性问题要耳提面命、动辄则咎,经常红红脸、出出汗,经常扯袖子、咬耳朵。坚持纪在法前,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以《通报》的案例和其他反面典型为镜鉴,从严教育党员干部,加大廉洁从政警示教育力度,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支持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并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组)的监督。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聚焦主业,主动承担起监督重任,敢于监督、敢于执纪、敢于问责,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两个责任”良性互动、共同发力。一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把监督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放在重要位置来抓,用纪律和规矩约束党员干部行为。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监控机制,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利”,保证权力规范透明运行,防止权力寻租。要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守纪律不守规矩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养痈遗患,真正让党的纪律和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二要使责任追究成为常态。要把严格责任追究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的有效手段,着力解决不想问责、不敢问责的问题,敢于硬起手腕追责,敢于抹开情面问责,切实做到应追必追、追必从严,真正让问责成为常态。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立足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严肃查处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大力营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浓厚氛围。三要让监督执纪形成震慑。要把监督执纪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利器,综合运用巡视巡察、约谈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紧扣中秋和国庆“两节”时间节点,坚决查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以及婚丧嫁娶中的不正之风,要狠下心揪出几起顶风违纪的人和事,通过严查严办来警醒各级干部。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形成正风肃纪的强大震慑。 (州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