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不敢休”需要谁来撑腰

04.08.2015  12:04

    刘义杰 http://blog.sina.com.cn/zoupu

    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50%。国家统计局报告称,42.4%的职工“不休或未休完带薪休假”的原因是“担心休假影响前途”。有人说,领导都没休假,自己也不好意思休,怕留下不勤奋工作的印象,影响升迁。        (《人民日报》)

    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这一数据令人担忧,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报告,42.4%的职工“不休或未休完带薪休假”的原因是“担心休假影响前途”,更是令网友神伤,本来有带薪休假的企业都如此,那些向来没这个规矩的,哪敢主动去“请缨”呢?

    对此,有专家说急需要劳动者通过法律主张自身的权益。不能不说,其中有些道理,比如一些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有人休假,有人不休,问题就在于想维护自己在领导眼中的形象,对于这部分人,就应该主动休假,因为其不会给自己带来灾难性的影响,一个简单的道理,自己的权利急需要自己主张,自己主动放弃,社会舆论再支持,法律再维护,也是保障不了每个个体的权益的。

    但问题是,我国的带薪休假,还远没有达到人们可以自我主张的境地。一个简单的道理,那些从来没有过带薪休假先例的单位,哪个员工敢去提一下要带薪休假呢?那不是伸着脖子等单位宰割吗?毫无疑问,在一个人多于求的市场下,单位有着各种法相的法子去辞退员工,更何况,没有公益律师,没有支持的工会,员工连官司也打不起,在此又如何通过个体进行带薪休假的主张呢?

    2007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9月,人社部颁布《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均提出“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但结果如何呢?中央的主张难以得到贯彻,法律根本得不到有效实施。

    由此来说,破解带薪休假难落实,仍然是执法部门的责任。例如,《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了欠假不整改要加付赔偿金,《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里明确了年假没休时要向职工加付赔偿金,这些规定,相关部门去主动落实了吗?如果主动落实了,还会有那么多企业根本就没有带薪休假这一说吗?

    除此之外,带薪休假还需要工会来撑腰。我国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我国有各级的工会组织,一些企业也有自己的工会。而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还明确指出,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可见,工会维护职工带薪休假权是本职,换言之,如果工会不维护职工带薪休假权便是失职。难怪有网友调侃,以前的工会还能给介绍个对象,化解下家庭矛盾,现在的工会几乎都没有了存在感。

    “带薪休假不敢休”不是职工自己腰软,而是没有给撑腰的。没有执法部门和工会的主动作为,职工根本就没有主张休假权利的嘴皮子和腰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