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决定华东师范大学对口支援兰州城市学院

03.05.2017  15:2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7号),增加中西部优质教育资源,提升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缩小与东部发达地区差距,教育部决定增加部分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列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并对现有部分对口支援高校做出调整。近日,《教育部关于对口支援兰州城市学院等高校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7〕5号)印发,决定由华东师范大学对口支援兰州城市学院。

通知要求,有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对口支援任务,做好工作规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推动受援高校合理定位、突出特色,提升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更好地服务中西部经济社会发展。

据悉,华东师范大学与兰州城市学院自于2015年6月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来,两校开展了多方面、深层次和实质性的交流合作。两校领导互访,干部相互挂职,并在华东师大连续举办了两期兰州城市学院中层干部高级研修班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并计划今年暑期举办第三期,参训人员覆盖全体中层干部和教学科研骨干教师。此次教育部决定由华东师范大学对口支援兰州城市学院,必将进一步增强和提升兰州城市学院的综合实力,对兰州城市学院实现“国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应用型大学”的发展目标具有划时代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