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2019年1月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达到100%
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1月1日至31日,嘉峪关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计31天,占比100%,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与上月相比均有明显下降。
今冬嘉峪关市出现大幅降温,导致逆温层厚度增大,近地面污染物不易扩散,加大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难度。对此,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深化各项举措,积极组织开展大气污染“冬防”攻坚行动,推进全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一是提升大气环境管控水平,制定并印发了《嘉峪关市2018-2019年度大气污染“冬防”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市“冬防”工作的时间段、重点内容及工作要求,要求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共同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冬防”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抓好燃煤污染防控。在近年来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开展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排查整治,2018年已完成5台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同时,持续推进煤质管控工作,依据一系列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强化煤质抽检工作。2019年1月,全市完成煤质检验6批次,合格6批次,合格率100%。另外,在建成我市城区清洁散煤配送体系的前提下,着重建设了我市农村清洁散煤配送体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农村清洁煤炭配送体系工作的通知》,规范了农村散煤配送点建设要求,在三镇确定了5户农村清洁散煤配送网点,由煤炭交易集中区统一管理、集中配送,覆盖全市的清洁散煤配送体系全面建成。
三是持续强化工业企业达标治理。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推进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实施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要求相关工业企业全面加强环境管理,按计划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现全市已完成5台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也组织开展了专项排查,制定了《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冶炼生产系统有组织、无组织污染全面达标治理方案》,安排了34个治理项目,计划投资2.8亿元进行治理改造,目前已完成27个治理项目,还有7个项目正在实施。
四是有序推进城乡冬季清洁取暖,逐步实施乡镇居民取暖土炕、小火炉煤改气、煤改电或洁净煤替代工程。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完成1585户居民的土炕、小火炉清洁能源改造任务,超额完成省上下达我市的1500户改造工作任务。
五是持续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在各施工场地冬季停工期间,加强对各类施工现场“冬防”工作落实情况的巡查,确保施工现场进行围挡、裸露地面及物料进行覆盖。同时着力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宣传入手、逐步规范”的原则,全面推行城区餐饮单位以天然气、电、醇基燃料进行清洁能源改造,目前全市食品生产企业25家、餐饮服务食品2729家、食品小摊点397家,全部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清洁能源使用率达100%。另外持续加大“四烧”行为及物料运输车辆抛洒遗漏行为的查处力度,1月份共检查各类运输车辆435台次,立案查处1台次,有效降低了道路扬尘。
六是坚持铁腕治污,强化排污者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加大对辖区内涉气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紧紧抓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不放松,对已完成的治污项目加强监管,严防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选址不当、相关审批手续不全、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涉气“散乱污”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整治清单。(嘉峪关市环保局 李佳睿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