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扎实推动林权流转工作

30.03.2015  13:18

      麦积区坚持把加快林地流转作为做大林业产业规模、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规范操作,强化引导,选择合理模式,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措施,全区林权流转工作进展良好,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缺少资金、林业企业缺少原料基地的难题,成为推动林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主要手段和有效形式。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完善规章制度。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完成后,为了改变农户分散经营、管理粗放等突出问题,麦积区积极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要求,坚持从健全组织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入手,积极引导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大户通过林地流转规模发展林业产业,进行集约化经营。依托区林改办,按照“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在区林业局成立了区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区林权登记、林权流转、林权抵押的服务管理等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林权流转服务所,确定了林权流转管理员,健全了区、乡、村三级林权流转服务机构,保证了林权流转健康有序推进。   
      二是坚持试点先行,积极示范推广。从林业基础条件较好、群众积极性较高的元龙镇先行试点,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宣讲流转政策,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农户通过林地流转发展林业产业的积极性。在具体操作上,突出摸底调查、分类统计、签订合同、登记签证、费用发放五个重点环节,建立健全流转双方有合同、村有台帐、备案登记册、乡(镇)有专门档案、区有备案登记及报表的四有管理体系,尤其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林地流转行为进行了规范完善,保护了林地流转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学习参观,相互交流考察,提高了企业、合作社、经营大户和广大农户通过林地流转发展林业产业的积极性。 
      三是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为了改变农户林地流转难的问题,麦积区根据全区林业产业发展现状和区域布局,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出租、转让、入股、转包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推进林地流转,发展林业经济,使全区林业产业呈现出主体多样、相互补充、齐头并进的良好发展格局。部分村组通过村民林地入股的形式正在组建专业合作社,选择发展“农家乐”、林下养殖等,培育各自的林业特色产业;一些能人大户正在咨询林地流转相关政策,选择适宜的区域,准备通过林地流转,建立个体林场,种植核桃、板栗、落叶松等,有力地推动了林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同时,麦积区在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维护群众利益,按照“权属清晰,权责明确,权益保护,流转有序”的制度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按照《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尊重流入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努力维护和保障农民的林地承包合法权益,保证了林地流转顺利进行。(天水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