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次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前宣誓仪式昨举行

02.02.2016  12:22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2月1日,新任命的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国一和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王永平手抚宪法,面对庄严的国徽郑重宣誓。这是我国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后,我市首次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牟少军,市委常委、副市长何向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志乐、蒙自福、毛仁、张淑菊、席飞跃,秘书长朱宗礼等见证了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仁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施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甘肃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凡是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宪法宣誓。而此次宣誓,是我市首次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施行宪法宣誓活动是我市推进依法治市的一个重大举措,施行这项活动也有利于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守宪法、忠于宪法。在这个过程中,宣誓人员可以感受到宪法的神圣,铭记自己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来源于宪法。在履行职务的时候,严格按照宪法的授权行使职权,发现违反宪法的行为能够坚决捍卫宪法、维护宪法。今后,宪法宣誓将实行常态化。

  “面对庄严而神圣的国徽,举行了这次向宪法宣誓的仪式,使我深深地感到了责任和使命。”新就任的副市长张国一表示。通过就职宣誓,一方面,增强了自己的宪法意识,告诫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弘扬宪法精神,遵循宪法职责,履行好法定的职责。另一方面,这也是向人民和宪法做出的庄严的承诺,在新的岗位上,自己一定要履行好承诺,忠诚于党和人民,勇于担当、干净干事,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的职责。王永平表示,宪法宣誓不仅是一次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职前对公众的一种承诺和昭示,同样也是对自己履职理念的再次凝聚,也是对宪法的维护和尊重。通过这次宣誓,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将带头维护宪法、遵守宪法,殚精竭虑、勤奋工作,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做一名“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工作者。     □记者邵其珍

  张国一简历

  张国一,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白银人,出生地甘肃白银,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兰州市西固区东川乡政府干部,兰州市西固区东川乡政府副乡长,兰州市西固区委副书记、区长,兰州市城关区委副书记、区长,兰州市西固区委书记等职务。2016年2月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任命为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永平简历

  王永平,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陕西渭南人,出生地甘肃兰州,民商法研究生。历任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6年2月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任命为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