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场排污权交易昨启动---两项污染物竞价总额达118万元

29.04.2015  13:35

  截至目前,二氧化硫竞价每公斤最高8元,最低3元……4月28日上午,在兰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大厅内,我市首场排污权交易正式拉开了帷幕,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6家企业通过排污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共成交15万公斤污染物排放权,涉及金额118万元。至此,我省正式迈入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时代。

  此次公开交易的污染物为二氧化硫(SO2)排放权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权。根据《兰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兰州市环保局审核通过,我市6家竞买企业经过激烈竞争,最终,二氧化硫(SO2)排放权以最高报价8元/公斤;氮氧化物(NOx)排放权以最高报价8.6元/公斤的价位顺利竞价成交。整场交易共成交污染物排污权150000公斤,交易金额118.13万元,最高溢价率为79.17%。

  作为我省排污权交易的两个试点之一,我市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安排。这项工作的实施,不仅有利于还原环境资源的内在价值、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更增强了排污单位“容量有限、资源有价、使用有偿”理念,有利于调动排污单位减排的积极性,更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同时,交易中心的投入使用,填补了我省环境资源交易要素市场建设的空白。

  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我国环境资源领域一项重大的、基础性的机制创新和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更好地发挥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作用,在全社会树立环境资源有价的理念,我市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借鉴发达省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先进经验,通过市场机制和金融创新机制推动节能环保工作,建立兰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将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新、改、扩建工业企业排污项目所涉及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进行有偿使用和交易。这项制度的实施,充分反映出环境资源配置的稀缺性和价值,体现“谁占有,谁付费”原则,形成对排污行为的前置约束。

  据了解,在金融创新领域,多家金融机构通过兰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为竞买企业提供了一揽子绿色金融增值服务,竞买企业可通过绿色通道进行排污权抵质押贷款和节能改造项目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进而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