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八项措施”提升监管水平

26.09.2014  11:40

  主动为群众服务的多了,被动处理工作的少了;文明执法的多了,经营户不理解、责怪的少了;审批手续环节简化了,服务对象省心省事了;市民投诉少了,群众的满意度高了……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食药监局收到了明显成效。

  今年以来,市食药监局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开展“站稳为民监管立场,筑牢保障安全底线”大讨论活动为主线,坚持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做精彩,抓学习打基础,抓查摆找问题,抓聚焦转作风,抓落实促整改,初步达到了“思想认识更加深化、责任意识更加牢固、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机构改革推进有力、监管工作成效显著”的目标。

  据了解,针对市场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重点难点等问题,该部门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借鉴全市大气污染治理模式,制定了《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机制,逐级落实责任追究制,有效提高监管效能;针对特殊食品,试行专柜销售制度。在全市大型超市、商场率先落实转基因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清真食品专柜销售制度,在食品安全示范店和2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使用临期食品专用标签,在醒目位置设立温馨提示;推进餐饮“明厨亮灶”工程。将城关区、永登县和红古区作为试点,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程覆盖率达到50%。全市1400余家牛肉面和860多家学校食堂做到了开放式透明厨房,安装终端监管演示大厅,122家餐饮单位设置了视频终端,力争在年底达到全市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程覆盖率60%的目标;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全市8个县区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全部组建完成,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通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正式开展检验工作,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配备”列入市政府为民兴办实事项目,有效加强检验所建设,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对食品生产经营户实行A、B、C、D分层、分类信用监管,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状况外置化管理工作,统一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食品安全状况公示牌,实行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等级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在学习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环节,一些受访群众、单位建议应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为此,我市食药监部门完善行业诚信机制。认真落实食品药品“红黑名单”制度,曝光了3家餐饮单位“黑名单”;结合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工作,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向社会通报了24家“红名单”企业和11家“黑名单”企业,通过宣传诚信企业,曝光失信企业和失信行为,推动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必损”的利益导向,收到了很好的社会影响和评价。同时,创建食品安全追溯试点。加快“食药监e通”信息化指挥中心和智能监管平台建设,强化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创建全省试点,建立食用农产品、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食品全链条可追溯体系,实现食品从农产品市场准入和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方面,我市食药监部门加强“行刑衔接”。出台《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定》,形成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工作合力,上半年向公安部门共移送涉刑案件21起,有效打击食品药品市场经济秩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