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中期工作电视电话会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29.08.2014  18:29

  8月21日,酒泉市政府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中期工作电视电话会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市食安委主任王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食安委副主任魏炜主持会议。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直属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局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酒泉市政府副市长、市食安委主任王敏在会上讲话,他指出,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按照“四个最严”和“全覆盖”、 “零容忍”的总体要求,重拳出击,标本兼治,切实加大食品药品市场整治力度,深入开展了 “四小”食品、食品添加剂、散装食用油、白酒、乳制品和医疗器械“五整治”、中药材中药饮片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但是,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总体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他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婴幼儿配方乳粉、畜禽屠宰和肉制品、食用油、“四小”食品、清真食品、农村食品安全、儿童食品及学校食品安全、超过保质期食品和“非法添加” “非法宣传”等10项专项整治。他强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基础在乡镇、在街道、在社区。各县(市、区)政府要对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人员调配情况进行检查和摸底,对于划转和人员调配没有到位的,要严格对照市上《改革实施方案》的编制数额和人员素质的要求,认真抓紧落实,确保全市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队伍建设迅速到位。要统筹研究解决基层监督所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要从各乡镇政府办公用房中划转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保证食品药品监管所办公、库房、检验、会议等工作正常开展。要加大投入,将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和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和基层所工作正常开展,并对装备购置、人员培训、投诉举报、电子监管、量化分级管理等列出专项经费给予保障。要以乡镇、村组、社区为单位,定格、定员、定责、定标,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村组、每个街道、每个社区,以网格化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的“全覆盖”式监管。
      会上,酒泉市食安委副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杨振伟同志传达了全国、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年中工作座谈会精神,通报了2014年1-7月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了下阶段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一要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各县(市、区)务必加大工作力度,尽快配齐配强基层监管力量,做到有机构设置,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设施,有工作制度和职责分工,有工作记录和台帐,有相关档案资料,有经费投入,确保县、乡、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要抓住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着力加强干部队伍、标准体系、执法装备、检验检测能力和信息化建设,尽快补齐监管能力薄弱这块短板。要针对辖区监管对象的类别、规模、分布等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区域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推行“规范化、网格化、痕迹化”监管制度。要大力发展食品药品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路径。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按照省、市政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落实基层协管员、信息员的报酬,确保协管员队伍有效履行职责。二要突出风险防控,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要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准入监管,严格食用农产品和食品追溯管理,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不合格食品后续处理力度,切实规范药械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三要突出能力建设,切实提升综合治理水平。重点抓好项目建设、宣传教育和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构建社会共治格局。(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